🔔本篇文章於2022/6/1更新🔔
總則:
九、如何判斷國內外被投資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價值 50%以上係由我國境內之房地所構成?
答:以交易股權或出資額時之下列比率判斷
註1:中華民國境內房地、房屋使用權、預售屋之價值,應參酌下列時價:
(一)金融機構貸款評定之價格。
(二)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資料。
(三)大型仲介公司買賣資料扣除佣金加成估算之售價。
(四)法院拍賣或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等出售公有房地之價格。
(五)報章雜誌所載市場價格。
(六)其他具參考性之時價資料。
(七)時價資料同時有數種者,得以其平均數認定。
註2:國內外營利事業全部股權或出資額之價值以時價計算,無時價者得按下列基礎計算,但稽徵機關查得股權或出資額價值較高者,得按查得資料認定:
(一)交易日前一年內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告之淨值。
(二)交易日前一年內無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者,以交易日之該事業資產淨值。
資料來源 ☞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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