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錄➡ 1.房屋貸款 1-1.一般購屋貸款 1-2.公教人員優惠房貸 1-3.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 1-4.樂活養老貸款 1-5.財夠力 1-6.一般修繕貸款 1-7.內政部自購住宅及修繕住宅貸款 2.信用貸款 2-1.一般信用貸款 2-2.貼心相貸 2-3.社會菁英 2-4.公教員工低利貸款 2-5.薪褔貸 3.政策專案貸款 3-1.國發基金協助災區住宅修繕貸款 3-2.天然災區房屋整修貸款 3-3.天然災區房屋重建貸款 3-4.農漁業災害貸款 3-5.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事業貸款 3-6.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微型經濟活動貸款 3-7.農漁業災害貸款 4.其他貸款 4-1.個人連鎖加盟店貸款 4-2.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4-3.留學生就學貸款 5.房貸階段式還款 6.工商企業貸款 6-1.企業綜合融資 6-2.中長期融資 6-3.承購公有房地放款 6-4.購買工業用地及購建廠房貸款 6-5.外銷週轉金貸款 6-6.預約付款融資 6-7.國內企業優利貸款 6-8.國內應收帳款融資 6-9.太陽光電貸款專案 7.政策性貸款 7-1.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7-2.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Q&A 7-2-1.(一) 對象與適用資格類 7-2-2.(二) 資金用途與補貼類 7-2-3.(三) 規範與限制類 7-2-4.(四) 應備文件類 7-2-5.(五) 核貸條件類 7-2-6.(六) 其他 7-3.文創產業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7-4.文創產業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Q&A 7-4-1.壹、 本貸款之目的、特色與資金來源 7-4-2.貳、 貸款適用範圍 7-4-3.參、 申請方式與諮詢服務 7-4-4.肆、 貸款申請資格 7-4-5.伍、 貸款額度 7-4-6.陸、 貸款期限與償還方式 7-4-7.柒、 貸款利率 7-4-8.捌、 保證條件 7-4-9.玖、 申貸程序與審查重點 7-4-10.壹拾、 利息補貼相關事項 7-4-11.壹拾壹、 其他申請注意事項 7-5.歡迎台商回台投資專案貸款 7-6.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專案貸款 7-7.中小企業加速投資專案貸款 7-8.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
房屋貸款
- 貸款對象:具有還款能力且票信及債信正常之自然人。
- 貸款期限:最長30年。
- 貸款利率:依本行公告「指數型房貸指標利率」(月調)加碼機動計息,最低2.06%~3%起(貸款利率將依貸款對象或擔保品座落地區差別訂價,實際利率請洽各地分行)。
- 費用:5,300~5,600元。
- 其他:前3年提前全部清償並申請塗銷抵押權者,收取提前清償違約金,第1年提前清償按申請塗銷日前三個月內所償還之累計本金(不包括正常還本部份)金額之1%計收違約金,第2年提前清償計收0.75%之違約金,第3年提前清償計收0.5%之違約金。
-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說明:
-
- 貸款金額:200萬元
- 貸款期間:20年
- 繳息還本: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一段式利率:依本行公告「指數型房貸指標利率」(月調)加0.47~1.41%起(目前為2.06%~3%)隨本行公告指數型房貸指標利率(月調)及加碼幅度機動調整。(貸款利率將依貸款對象或擔保品座落地區差別訂價)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5,300~5,600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2.09%~3.03%
- 貸款金額:200萬元
Q&A:
我想向貴行辦理房屋貸款請問應準備哪些基本文件?
- 身分證、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健保卡等)。
- 印章。
- 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
- 個人收入證明(如薪資單、扣繳憑單、存摺等)。
- 若提供保證人:請提供保證人之身分證、印章、個人收入證明。
- 其他:視個案而定。
請問向貴行辦理無自用住宅者首次購屋貸款,條件為何?
- 所稱「自用住宅貸款」係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目前 在國內確無自用住宅,為購置自住使用之住宅所為之金融機構貸款。
- 申請人應準備資料如下:
-
- 身分證、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健保卡等)。
- 印章。
- 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
- 向稅捐機關申請之財產總歸戶資料(如財產歸屬清單資料)。
- 個人收入證明(如薪資單、扣繳憑單、存摺等)。
- 若提供保證人:請提供保證人之身分證、印章、個人收入證明。
其他:視個案而定。
註: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 112年4月10日。
- 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主,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貸款對象:
-
- 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編制內員工:各級公立學校教職員工。
- 於下列公營事業機構任職之編制內員工(含工友):
-
-
- 政府獨資經營者。
- 政府與人民合資經營,政府資本超過百分之五十者。
- 由前二目公有營業及事業機關轉投資於其他事業,其轉投資之資本額超過該事業資本百分之五十者。
- 政府獨資經營者。
-
- 貸款期限
-
- 購置房屋:最長30年(含寬限期最長5年)。
- 修繕房屋:最長20年(含寬限期最長5年)。
- 其他正當用途:最長20年(寬限期最長3年)。
- 購置房屋:最長30年(含寬限期最長5年)。
- 貸款利率
- 購屋及修繕:目前2.06%起,機動計息。
- 其他正當用途:目前2.15%起,機動計息。
- 擔保品
- 借款人須為公教人員,應提供本人或其配偶之房地(含本人或其配偶與他人共有之房地)為擔保設定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予本行。
-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說明
- 購屋及修繕
-
-
- 貸款金額:200萬元
- 貸款期間:20年
- 繳息還本: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貸款利率:以2.06%作為計算案例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5,300元~5,600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2.09%
-
-
- 其他正當用途
-
-
- 貸款金額:200萬元
- 貸款期間:20年
- 繳息還本: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貸款利率:以2.15%作為計算案例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5,300元~5,600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2.18%
-
註: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2年3月29日。
- 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主,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貸款對象:符合民法規定之成年年齡以上,且借款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單身)均無自有住宅者。
- 貸款期限:最長30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3年)。
- 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800萬元,得另與內政部自購住宅貸款搭配使用。
- 貸款利率:借款人得自由選擇一段式機動利率、 二段式機動利率或混合式固定利率計息方式擇一辦理,惟一經選定不得變更。
-
- 一段式機動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新臺幣500萬元機動利率(下稱郵儲機動利率,簡稱I,目前為1.595%)固定加0.555%(目前為2.15%)機動計息。
- 二段式機動利率:前2年按郵儲機動利率固定加0.345% (目前為1.94%)機動計息,第3年起按郵儲機動利率固定加0.645%(目前為2.24%)機動計息。
- 混合式固定利率:前2年採固定利率,第1年按「撥貸當時」郵儲機動利率固定加0.525%(目前為2.12%)固定計息,第2年按「撥貸當時」郵儲機動利率固定加0.625%(目前為2.22%)固定計息,第3年起按郵儲機動利率固定加0.645%(目前為2.24%)機動計息。
- 一段式機動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新臺幣500萬元機動利率(下稱郵儲機動利率,簡稱I,目前為1.595%)固定加0.555%(目前為2.15%)機動計息。
為配合政府政策,減輕民眾購屋成家之負擔,本貸款利率按調整後之郵儲機動利率優惠減0.125%,加原固定加碼計息,該項優惠期間溯及自111年3月23日起至113年底止,屆時依政府政策再行檢討,惟於前開優惠期間轉貸者不適用。
- 適用建物:限於申請日前6個月起所購置之住宅。
- 辦理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
-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說明
- 貸款金額:200萬元
- 貸款期間:20年
- 繳息還本: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貸款利率:前2年I+0.345%機動計息(目前為1.94%),第3年起I+0.645%機動計息(目前為2.24%)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5,300元~5,600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2.21%
註: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2年3月29日。
- 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主,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貸款對象:年滿63歲,票、債信正常之本國自然人。
- 貸款期限:年滿65歲(含)者貸款期間加計借款人年齡合計數不得低於95,最長以30年為限;未滿65歲者一律為30年;夫妻共有者貸款期間以年齡較低者為計算基準。
- 貸款額度:最高可貸7成。
- 貸款利率:最低2.6%〜3.16%機動計息。
- 撥款方式:採本金平均法按月定額撥付。
- 擔保品:提供借款人單獨所有或夫妻共有之房地為擔保,建物登記用途應含有「住宅」、「商業用」、「農舍」、「公寓」或「住」字樣。
-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說明
- 貸款金額:200萬元
- 貸款利率:2.6%〜3.16%
- 貸款期間:20年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5,300元〜5,600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2.63%〜3.2%
- 貸款金額:200萬元
註: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2年4月10日。
- 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主,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申請資格:提供擔保品之個人戶。
- 貸款期限:最長5年。
- 貸款期限:最長5年。
- 貸款額度:依借款人資歷、擔保品及本行相關規定核給。
- 貸款利率:依本行公告指標利率(月調)及固定加碼幅度機動調整。
- 費用:5,300~5,600元。
- 貸款用途:提供個人投資理財、資金週轉等需要。
- 其他
-
- 本金償還即可轉為融資額度。
- 隨借隨還,省息又方便。
- 可利用ATM、存摺、網路銀行、電話語音等方式隨時動用,動用時不收取手續費,提前還款也不收取違約金。
- 辦理康鉑晶片信用卡可享0.8%高額現金紅利回饋。
Q&A:
何謂『公告指標利率』?
以臺灣土地銀行、臺灣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及彰化銀行等六家為指標銀行,以六家指標銀行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平均數為指標利率。
申請消費性貸款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 身分證、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健保卡等)。
- 印章。
- 個人收入證明(如薪資單、扣繳憑單、存摺等)。
- 工作證明相關文件。
- 其他:視個案而定。
請至戶籍或工作所在地鄰近分行洽辦,臨櫃前請先洽詢應備文件。
對保需要攜帶哪些資料?
借款人和保證人的身分證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或健保卡)正本、印章。
申請消費性貸款需要哪些費用?
各項相關費用(含開辦費、票信查詢費、徵信調查費等)總金額約新臺幣 5,300~5,600 元。
目前消費性貸款的利率及相關授信條件為何?
本行針對不同的對象有規劃各種不同的優惠方案,請逕至本行個金單一服務平台/個人貸款項下查詢,或向各地營業單位或撥打本行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089369 洽詢。
註: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費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貸款對象:具有還款能力且票信及債信正常之自然人。
- 貸款期限:最長20年。
- 貸款利率:依本行公告「指數型房貸指標利率」(月調)加碼機動計息(實際利率請洽各地分行)。
- 費用:5,300~5,600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說明
- 貸款金額:200萬元
- 貸款期間:20年
- 繳息還本: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一段式利率:依本行公告「指數型房貸指標利率」(月調)加0.86~2.16%起(目前為2.45%~3.75%)隨本行公告指數型房貸指標利率(月調)及加碼幅度機動調整。(本貸款利率需視借款人相關條件而有不同)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5,300~5,600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2.48%~3.78%
- 貸款金額:200萬元
註: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 112年4月10日。
- 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主,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貸款對象: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核定並發予利息補貼證明者。
- 貸款期限:
- 自購住宅貸款最長20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5年,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
- 修繕住宅貸款最長15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3年)。
- 自購住宅貸款最長20年(含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5年,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
- 貸款額度
- 自購住宅貸款:臺北市最高新臺幣250萬元、新北市最高新臺幣230萬元、其餘直轄市、縣(市)最高新臺幣210萬元,得另與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搭配使用。
- 修繕住宅貸款最高新臺幣80萬元。
- 自購住宅貸款:臺北市最高新臺幣250萬元、新北市最高新臺幣230萬元、其餘直轄市、縣(市)最高新臺幣210萬元,得另與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搭配使用。
- 貸款利率
- 第一類核定戶:自行負擔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新臺幣500萬元機動利率(簡稱I,目前為1.595%)減0.533%(目前為1.062%)機動計息。
- 第二類核定戶:自行負擔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新臺幣500萬元機動利率加0.042%(目前為1.637%)機動計息。
- 第一類核定戶:自行負擔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新臺幣500萬元機動利率(簡稱I,目前為1.595%)減0.533%(目前為1.062%)機動計息。
-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說明
- 貸款金額:200萬元
- 貸款期間:20年
- 繳息還本: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貸款利率:第一類核定戶I-0.533%(目前為1.062%)機動計息,第二類核定戶I+0.042%(目前為1.637%)機動計息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5,300元~5,600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1.08%~1.66%
- 貸款金額:200萬元
註: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2年3月29日。
- 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主,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信用貸款
- 貸款對象: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公私立學校及法人團體之正式員工。
- 貸款期限:最長7年。
- 貸款額度:每月攤還本息不超過每月薪資收入3分之1,最高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正式員工新臺幣(以下同)200萬元,連續服務滿1年之約聘雇人員100萬元。
- 民營公司經理級以上人員200萬元,其餘員工100萬元。
- 其餘法人團體員工100萬元。
-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正式員工新臺幣(以下同)200萬元,連續服務滿1年之約聘雇人員100萬元。
- 貸款利率:按貸放當時本行有關放款利率規定辦理。
- 費用:5,300~5,600元。
- 還款方式: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保證:需徵1人為保證人,惟本行得視情況多徵提1人。
-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說明
- 貸款金額:30萬元
- 貸款期間:5年
- 貸款利率:範例以4%~7%計算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5,300~5,600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4.73%~7.79%
- 貸款金額:30萬元
註: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2年4月10日。
- 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費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貸款對象
- 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
- 上述對象至少包含下列各類人員:
- 各機關公務人員、雇員及技工、工友。
- 各級公立學校教職員工。
- 公營事業機構員工。
- 連續服務滿1年之約聘僱人員。
- 連續服務滿2學年之公立高中(職)以下代理老師。
- 貸款期限:最長7年。
- 貸款額度:每人核貸金額最高新臺幣(以下同)200萬元,加計其他金融機構同性質貸款,合計每月應攤還本息金額不得超過每月俸給總額三分之一,且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超過22倍。
- 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485%(目前為2.08%)機動計息。
- 費用:
- 開辦費:免收。
- 票信查詢費:每人次100元。
- 開辦費:免收。
- 還款方式: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保證:借款人借款金額逾80萬元(不含)者,應提供不動產擔保或自行覓妥1位一般保證人,該一般保證人須由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員工且符合授信標準之人員擔任,並負一般保證責任。
-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說明
- 貸款金額:30萬元
- 貸款期間:5年
- 貸款利率:範例以2.08%計算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100~200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2.10%~2.11%
- 貸款金額:30萬元
註: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2年3月29日。
- 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費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申請資格
年薪收入需達新臺幣(以下同)35萬元(含)以上,惟年薪收入介於35萬元~50萬元(不含)者,借款人年齡不得超過40歲,且服務滿6個月之正式職員。
-
- 民營企業:
- 優良上市、上櫃、興櫃及公開發行公司(資格查詢請參考相關連結)、外資企業、金融業、農漁會、學校、醫院、財團法人、臺灣高速鐵路、高雄捷運…等。
-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中部科學園區及南部科學園區內廠商。
- 勤業眾信、安侯建業、資誠及安永會計師事務所。
- 專業人士:取得本國政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屬高等考試專業執照之各類技師及醫事人員。
- 借款人於同一民營企業服務滿2年,且依本行「消費性放款評分卡」評定等級為1~4級者。
- 借款人於同一民營企業服務滿2年,且年薪收入連續2年達100萬元(含)以上者。
- 民營企業:
- 貸款期限:最長7年。
- 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200萬元。
- 貸款利率:本貸款專案提供綁約及不綁約之優惠利率任您挑選,最低前3個月1%機動計息,第4~6個月2.72%機動計息,第7個月起3.2%起機動計息;選擇綁約者,借款人於二年內如欲提前全部結清或部分清償時,應按還本金額依不同借款期限繳付提前清償違約金。
- 費用:5,300~5,600元。
- 還款方式: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保證:需徵1人為保證人,惟金額較低者得免徵。
-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說明
- 貸款金額:30萬元
- 貸款期間:5年
- 貸款利率:範例以3.05%~4.71%計算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5,300~5,600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3.77%~5.49%
- 貸款金額:30萬元
註: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2年4月10日。
- 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費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申請資格:屬中央及地方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員工及約聘雇人員。
- 貸款期限:最長七年。
- 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200萬元。
- 貸款利率:按貸放當時本行有關放款利率規定辦理。
- 費用:5,300~5,600元。
- 還款方式: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保證:應徵取符合授信對象1人為保證人,惟金額較低者得免徵保證人。
-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說明
- 貸款金額:30萬元
- 貸款期間:5年
- 貸款利率:範例以2.17%~3.72%計算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5,300~5,600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2.89%~4.49%
- 貸款金額:30萬元
註: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2年3月29日。
- 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費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申請資格:
在職員工人數達10人(含)以上之下列企業服務滿6個月且年薪收入達30萬元者:
-
- 與本行授信往來1年以上且繳息正常之企業授信戶之職員。
- 委託本行辦理薪資轉帳1年以上企業且借款人有連續6個月以上撥薪紀錄之職員。
- 與本行授信往來1年以上且繳息正常之企業授信戶之職員。
- 貸款期限:最長7年。
- 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100萬元。
- 貸款利率:依本行公告指標利率(月調)及固定加碼幅度機動調整,並提供綁約及不綁約之優惠利率供您挑選,惟選擇綁約優惠利率之借款人,於二年內如欲提前全部結清或部分清償時,應按還本金額依不同借款期限繳付提前清償違約金。(詳情請洽本行各地營業單位,或電洽免付費服務專線 0800-282099)。
- 費用:5,300~5,600元。
- 還款方式: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保證:需徵符合本專案授信對象1人為保證人,惟金額較低者得免徵。
-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說明
- 貸款金額:30萬元
- 貸款期間:5年
- 貸款利率:範例以4%~7%計算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5,300~5,600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4.73%~7.79%
- 貸款金額:30萬元
註: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2年4月10日。
- 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費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貸款對象:遭受天然災害或經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依「災害防救法」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規定已開設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應變之災害民眾自有住宅毀損,經銀行勘查屬實者。
- 貸款期限:最長20年,本金寬緩期最長3年。
- 貸款額度:申請人住宅毀損情形評估核定,惟每一申請人申貸額度最高為新臺幣200萬元。
- 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機動調整。
- 貸款用途:以支用於災區民眾購屋、住宅重建或修繕等支出項目,並得購置日常生活必 需配備,包括自用之傢俱、家電及交通工具等,以20萬元為限。
- 申請方式:檢附住宅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發給之住宅受損證明及有關文件,向本行當 地營業單位申請,依本行徵授信有關規定辦理。
- 貸款對象:天然災區具有還款能力之個人,其原有合法房屋損毀,經取具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發給之房屋半倒(或受損)證明者。
- 貸款期限:最長7年。
- 貸款額度:以整修所需費用之8成為限,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50萬元。
- 貸款利率:按本行公告指標利率暨加碼標準機動調整。
- 貸款用途:整修受損之房屋。
- 擔保品:提供受損房屋及基地設定先順位抵押權予本行或徵其他經本行認可之擔保。
- 貸款對象:天然災區具有還款能力之個人,其原有合法房屋損毀,經取具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發給之房屋全倒證明者。
- 貸款期限:最長20年。
- 貸款額度:以重建所需建造費用之7成為限,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200萬元。
- 貸款利率:按本行公告指標利率暨加碼標準機動調整。
- 貸款用途:重建損毀之合法房屋。
- 其他:擔保、撥款及還款悉依本行興建房屋放款有關規定辦理。
- 貸款對象:取得當地縣(市)政府、鄉鎮區公所出具受災證明之農漁民。
- 貸款額度:依農政主管機關宣布之規定辦理,惟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0萬元。
- 貸款利率:按個人金融指標利率加碼標準,機動調整。
- 貸款用途:緊急融資協助受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地區之農漁民儘速復舊、復建、復耕及復養為目的。
- 還款方式:
- 本金按月分期平均攤還,利息按借款餘額每月計付,但得依實際收穫季節及償還能力酌予調整還本付息日,最長以六個月為一期。
- 貸款期限超過三年者,必要時得視其實際需要訂定本金還款寬緩期,最長以一年為限,但利息仍應依前項規定按期繳納。
- 辦理期限:自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
- 擔保品:依本行徵授信有關規定辦理,擔保不足者得申請送農信保保證。
- 貸款對象:年滿20歲~65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得以事業登記負責人之名義申辦本貸款。
- 貸款額度:
- 開辦費及準備金:最高額度新臺幣200萬元。
- 依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立案或從事各項靠行、連鎖、加盟事業者:
- 週轉金:最高額度為新臺幣500萬元。
- 資本性支出:最高額度為新臺幣2,000萬元。
- 從事農、林、漁、牧業者:
- 週轉金:最高額度為新臺幣500萬元
- 資本支出:最高額度新臺幣5,000萬元。但首次申辦或獲貸未滿1年者,週轉金及資本支出合計貸款額度上限為新臺幣300萬元。
- 原住民合作社於申貸當年度取得前一年度合作事業獎勵規則乙等以上成績者:最高額度新臺幣500萬元;取得丙等成績之原住民合作社之貸款金額不得超過其承攬政府採購案契約總額的十分之一。
- 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25%,機動計息。
- 貸款對象:年滿20歲~65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且無信用不良紀錄者,得申請本貸款。
- 生產用途:經營農、林、漁、牧或工商業者,其資格應符合相關規定。
- 消費與週轉用途:
- 從事農、林、漁、牧業或工商業之在職勞工,其現職保險年資(含農保、勞保及漁保)於同一投保單位連續達三個月以上者。
- 軍公教在職人員。
- 貸款額度:
- 生產用途:最高新臺幣50萬元。
- 消費與週轉用途:最高新臺幣20萬元。
- 生產用途:最高新臺幣50萬元。
- 貸款利率:
- 生產用途: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125%,機動計息。
- 消費與週轉用途: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625%,機動計息。
- 貸款用途:分為生產用途及消費與週轉用途。
- 還款方式:按月本息平均攤還;但從事農、林、漁、牧業之借款人,本息得以每半年為一期平均攤還。
- 貸款對象:取得當地縣(市)政府、鄉鎮區公所出具受災證明之農漁民。
- 貸款額度:依農政主管機關宣布之規定辦理,惟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0萬元。
- 貸款利率:按個人金融指標利率加碼標準,機動調整。
- 貸款用途:緊急融資協助受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地區之農漁民儘速復舊、復建、復耕及復養為目的。
- 還款方式:
- 本金按月分期平均攤還,利息按借款餘額每月計付,但得依實際收穫季節及償還能力酌予調整還本付息日,最長以六個月為一期。
- 貸款期限超過三年者,必要時得視其實際需要訂定本金還款寬緩期,最長以一年為限,但利息仍應依前項規定按期繳納。
- 辦理期限:自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
- 擔保品:依本行徵授信有關規定辦理,擔保不足者得申請送農信保保證。
其他貸款
- 申請資格: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為連鎖加盟店負責人或代表人。
- 貸款期限:最長7年。
- 貸款額度:無擔保放款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以下同)200萬元,擔保放款最高於擔保品查 估值九成範圍內核貸,惟合計核貸金額每戶最高以500萬元為限,且不得超過實際所需資金百分之七十。如為無擔保放款,則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含信用卡、現金卡、信用貸款)歸戶後之債務總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超過22倍。
- 貸款利率:依本行公告「指標利率(月調)」及固定加碼幅度機動調整。
- 費用:5,300~5,600元。
- 貸款用途:創業金或營運週轉金。
- 還款方式: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 保證:
應徵取本行認可之連帶保證人1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徵連帶保證人:
-
- 提供足額擔保者。
- 貸款金額在50萬元(含)以下者。
- 應備文件:
- 身分證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健保卡等)正、影本及印章。
- 最近一年所得或其他財力證明文件影本及加盟契約或相關證明文件等。
請至戶籍或工作所在地鄰近分行洽辦,臨櫃前請先洽詢應備文件。
-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說明:
- 貸款金額:30萬元
- 貸款期間:5年
- 貸款利率:範例以4.5%~9%計算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5,300~5,600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5.23%~9.81%
註: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2年4月10日。
- 詳細內容依本行規定為準,本行保有貸款額度、適用利費率及最後核貸與否之權利。
- 貸款對象:
新創或所營事業負責人、出資人或事業體,如符合下列條件,得依個人或事業體名義,擇一提出申貸,如事業體負責人為外國人,應以事業體名義申貸:
-
- 個人條件:
- 負責人或出資人於中華民國設有戶籍、年滿20歲至45歲之國民。
- 負責人或出資人3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20小時或取得二學分證明者。
- 負責人或出資人登記之出資額應占該事業體實收資本額20%以上,屬立案事業無出資額登記者不受此限。
- 事業體條件:
- 所經營事業依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或立案之事業。
- 其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未超過5年。
- 以事業體申貸,負責人為外國人者,須年滿20歲至45歲,並應取得我國政府核發之創業家簽證;負責人為本國人者須符合個人條件前二項之規定。
- 個人條件:
- 貸款期限:
-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週轉性支出:貸款期限最長六年,含寬限期最長一年。
- 資本性支出:
- 廠房、營業場所及相關設施:貸款期限最長十五年,含寬限期最長三年。
- 機器、設備及軟體:貸款期限最長七年,含寬限期最長二年。
-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週轉性支出:貸款期限最長六年,含寬限期最長一年。
- 貸款額度:依創業貸款計畫書評估,各創業階段貸款得分次申請及分批動用,惟不得循環動用,其額度規定如次:
-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依法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或立案後8個月內提出申請,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200萬元。
- 週轉性支出:營業所需週轉性支出,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400萬元。
- 資本性支出:為購置(建)或修繕廠房、營業場所、相關設施、營運所需機器、設備及軟體等所需之資本性支出,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1,200萬元。
-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依法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或立案後8個月內提出申請,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200萬元。
- 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575%機動計息。
- 貸款用途:營業所需準備金及開辦費用、週轉性或資本性支出。
- 還款方式:寬限期滿後按月平均攤還本金或本息。
- 保證:
- 依承貸金融機構核貸作業規定辦理,必要時得依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規定移送信用保證,保證成數規定如次:
-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最高5成最低9成。
- 週轉性及資本性支出:最高9成最低8成。
- 109/8/1後新增貸款歸戶金額100萬元以下之部分:間接5成。
- 送保期間保證手續費率以年費率0.5%計收。
- 以個人名義申貸本貸款之歸戶金額在新臺幣50萬元以下者,免徵提保證人。以事業體名義申貸,依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承貸金融機構規定辦理。
- 依承貸金融機構核貸作業規定辦理,必要時得依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規定移送信用保證,保證成數規定如次:
- 貸款對象: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具完全行為能力、無不良信用紀
- 取得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博士班入學許可或已實際出國就讀之在學證明文件。但因欠缺財力證明而無法取得正式入學許可者,得以原則同意入學證明代之。
- 留學生家庭年收入需在新臺幣200萬元(含)以下或留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姐妹有二人以上出國留學。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具完全行為能力、無不良信用紀
- 申請資格:留學生應於我國高級中等學校或大專院校其中之一教育階段畢業,於我國大專院校畢業者,應取得副學士學位或學士學位。
- 貸款期限:
- 修讀碩士學位者,貸款期限最長10年,含寬限期3年。
- 修讀博士學位者,貸款期限最長16年,含寬限期5年。
- 修讀碩士學位者,貸款期限最長10年,含寬限期3年。
- 貸款額度:
- 修讀碩士學位者:貸款最高額度新臺幣100萬元,第1年貸款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第2年貸款累計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修讀碩士學位制為15個月以內完成者,貸款額度為新臺幣100萬元,得1次撥貸。
- 修讀博士學位者:貸款最高額度新臺幣200萬元,第1年貸款上限為新臺幣80萬元,第2年貸款累計上限新臺幣160萬元,第3年貸款累計上限新臺幣200萬元。
- 前項碩、博士貸款,以各申請一次為限。
- 修讀碩士學位者:貸款最高額度新臺幣100萬元,第1年貸款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第2年貸款累計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修讀碩士學位制為15個月以內完成者,貸款額度為新臺幣100萬元,得1次撥貸。
- 貸款利率:寬限期內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4%機動計息,寬限期滿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1.15%機動計息。
- 保證:以留學生本人為申請人及借款人,並另覓配偶以外之一人擔任連帶保證人。
- 應備文件:
- 借款人就讀我國政府立案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大專校院畢業證書影本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
- 借款人之有效護照影本。
-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博士班入學許可或已實際出國就讀之在學證明文件。但因欠缺財力證明而無法取得正式入學許可者,得以原則同意入學證明代之。(該等文件為英文以外者,應由政府立案之翻譯社譯為中文)。
- 借款人及連帶保證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及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包含詳細記事)。
- 留學生已出國就讀,無法親自辦理本貸款者,應檢具公證人或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認證之授權書,及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該留學生入出國紀錄等相關文件,委託國內之人代為辦理。
- 稅捐機關出具之留學生最新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
- 留學生家庭年收入不符合教育部規定之標準,但留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姐妹有二人以上出國留學者,應另檢附其他兄弟姐妹出國留學在學證明或入學許可證明文件。
- 公費期間已結束,經原核派機關核准之自費在國外進修者,應檢附該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
- 留學生就讀學校係屬教育部所編參考名冊者,應提供足資本行認可之資料。(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
- 借款人未於其他承貸行庫重複申請之切結書。
- 借款人、連帶保證人工作及財資歷等相關證明文件。
- 借款人就讀我國政府立案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大專校院畢業證書影本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
階梯式還款-前期輕鬆繳,年輕人最佳選擇
- 貸款對象:20至40歲首購族群
- 貸款額度:最高一千萬元
- 貸款年限:30年
- 寬限期:最長3年
- 還款分為三階段:
- 第一階段(第1至3年):寬限期只需按月付息,不須償還本金
- 第二階段(第4至10年):償還本金乘以固定百分比後加上利息
- 第三階段(第11年開始):償還剩餘本金依本息平均方式償還
工商企業貸款
對象 | 國內公民營企業(不含獨資合夥行號等非法人組織)。 |
用途 |
|
額度 |
|
期間 |
|
利率及 手續費率 |
按貸放當時本行有關利率及手續費規定辦理。 |
償還方式 |
|
擔保 | 依本行有關規定辦理。 |
對象 | 以借款人業務、財務健全而徵信資料完整者為對象。 |
用途 |
|
額度 | 以不超過所需資金7成為原則。 |
期間 |
|
利率 | 依本行有關規定辦理。 |
償還方式 | 以分期攤還為原則。例外:企業戶之經常性週轉融資,得按月付息,
本金到期全數清償。 |
對象 | 承購公有或公營事業機構房地之法人或自然人。 |
用途 | 承購公有或公營事業機構之房地。 |
額度 | 最高按承購房地價款之7成核貸。 |
期間 |
|
利率 | 按貸放當時本行有關放款利率規定辦理。 |
償還方式 |
|
擔保 | 依本行有關規定辦理。 |
對象 | 實際從事工業或有興辦工業意願及能力之公司、行號或自然人。 |
用途 |
|
額度 |
|
期間 | 最長20年,含寬限期3年。 |
利率 | 依貸放當時本行有關放款利率規定辦理。 |
償還方式 | 利息部分按月繳納,本金部分自寬限期滿之日起,依下列各款擇一辦理:
|
擔保 | 依本行有關規定辦理。 |
對象 | 財務結構、信用及營運狀況良好,具有外銷能力之公民營企業。 |
用途 | 因出口產品在採購原料、生產、加工及運銷過程中所需之週轉資金。 |
額度 | 原則:
|
期間 | 動用期限1年,額度內循環動用,每筆貸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80天。 |
利率 | 依本行有關規定辦理。 |
償還方式 | 利息按月繳納,本金到期一次還清。 |
擔保 | 依本行有關規定辦理,如符合中信保或農信保條件者,得移送該基金保證。 |
特色 | 企業為營運週轉需要,以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予買受人(以下稱中心廠商),取得中心廠商透過本行「企業委託付款管理系統」付款之應收帳款,於帳款到期日前,向本行申請融資。 |
對象 | 依法辦理登記之公民營企業,且經本行核定供應鏈融資限額中心廠商之供應商。 |
額度 | 參酌企業最近年度對中心廠商銷貨金額及收款期限。 |
期間 | 融資期限1年,每筆最長不超過180天。 |
利費率 | 依本行有關規定辦理。 |
償還辦法 | 依中心廠商委託本行付款款項償付。 |
擔保方式 | 依本行有關規定辦理,並得移送中信保基金保證。 |
目的 | 為配合政府政策提振國內經濟景氣,協助國內公民營企業健全發展。 |
對象 | 國內公民營企業、行號。 |
用途與期限 |
|
額度 |
|
利率及 償還辦法 |
依本行有關規定辦理。 |
擔保方式 | 依本行有關規定辦理,並得移送中信保基金保證。 |
特色 | 企業基於商品交易或勞務提供等實際交易行為所產生之國內應收帳款為限,由本行於付款期限到期前先予墊付,並以該應收帳款作為償還來源。 |
對象 | 依法辦理登記之公民營企業。 |
額度 | 參酌企業最近年度對中心廠商銷貨金額及收款期限。 |
期間 | 融資期限1年,每筆最長不超過180天。 |
利費率 | 依本行有關規定辦理。 |
償還辦法 | 按月付息,本金到期清償。 |
擔保方式 | 依本行有關規定辦理,並得移送中信保基金保證。 |
放款對象 | 1.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企業。
2.具完全行為能力之自然人。 |
貸款用途 | 1. 資本性支出:為建置或購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所需資金。
2. 週轉性支出:為維護設備及營運週轉所需資金。 |
專案額度 | 貸款計畫所需資金8成範圍內核貸。 |
貸款期限 | 1.資本性支出:建置期間,最長2年;不含建置期間之貸款期限,最長15年。
2.週轉性支出:最長3年。 |
利率及償還方式 | 依本行相關規定辦理。 |
本專案未盡事宜,悉依本行徵、授信有關規定辦理。 |
政策性貸款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一) 依據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要點
(二) 適用對象
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未滿五年之事業,且負責人須年滿20歲至45歲,並於三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二十小時或取得二學分證明。
(三) 適用範圍
貸款用途 | 貸款額度 | 貸款期限 |
準備金及 開辦費用 |
最高200萬元 | 最長6年 (含寬限期最長1年) |
週轉性 支出 |
最高400萬元 | 最長6年 (含寬限期最長1年) |
資本性 |
最高1,200萬元 |
-廠房、營業場所及相關設施:貸款期限最長15年(含寬限期最長3年)。 -機器、設備及軟體:貸款期限最長7年(含寬限期最長2年)。 |
(四) 貸款利率
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0.575%,機動計息。
(五) 利息補貼
貸款金額新臺幣100萬元(含)以下,前5年利息全額補貼。(利息補貼申請期限至111年3月31日止)
(六) 諮詢窗口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電話:0800056476)提供免費諮詢及輔導服務,無需透過民間代辦機構或業者辦理。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Q&A
Q1 以負責人名義申請本項貸款,如果負責人之年齡為45歲又11個月,可否申請本項貸款?
A1 本項貸款年齡以從寬認定為原則,如於金融機構之申貸受理日,負責人之實歲已滿45歲但未滿46歲者,即符合規定。
Q2 是否一定要受過創業輔導相關課程,才可以申請本項貸款嗎?
A2 是,負責人三年內須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二十小時或二學分之證明。
Q3 首次申請本項貸款時,所營事業設立登記或立案日期已屆滿五年,可否申請本項貸款?
A3 否,僅限於事業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日期未超過五年時提出申請。
Q4 所營事業如變更營業地址或項目後,關於五年申請之期限規定,可否依變更登記日期重新計算?
A4 否,五年之申請期限係依事業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日期起算,而非自變更登記日期起算。
Q5 企業設立後曾停業一段期間,復業後已逾設立日期五年之期限,可 否申請本項貸款?
A5 否,申請人應於所營事業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日期起算五年內申請。
Q6 接續他人設立之事業而成為負責人,可否申請本項貸款?
A6 可以,惟須於該事業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日期未超過五年時提出申請,並符合貸款要點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且申貸額度須與該事業前已獲貸之部分合併計算。
Q7 夫妻二人分別創立或經營不同事業可否皆申請本項貸款?
A7 皆可提出申請。
Q8 甲是公司的負責人,但甲的出資額不到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可否申請本項貸款?
A8 得以事業體名義提出申請,惟負責人仍須符合下列規定:
-
- 於中華民國設有戶籍,年滿二十歲至四十五歲之國民。
- 過去三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二十小時或取得二學分證明者;負責人為外國人者,應取得我國政府 核發之創業家簽證。
Q9 申請本項貸款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後「八個月內」或 「未超過五年」,時間點如何認定?
A9
-
- 係以承貸金融機構受理申請時,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 或立案之事業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日期,距受理時未逾八個月或五年。
- 因金融機構受理後尚有審核作業時程,有關移送信用保證之相關作業、撥貸日期或貸款用途實際支用時點,均得在期限後。
Q10 企業設立登記八個月內,可否申請週轉性支出及資本性支出項目?
A10 可以。
Q11 事業體設立在國外,可否申請本項貸款?
A11 否,必須為在國內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登記者才可申請。
Q12 申請人為外國人且有一般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可否申請本項貸款?
A12 否,需以事業體名義向承辦銀行申請,且申辦本項貸款之外國人必須為取得我國政府核發之創業家簽證並為依法在國內辦理企業設立登記之年滿二十歲至四十五歲負責人,方可於企業原始設立登記未滿5年時申請。
Q1 本項貸款之貸款用途為何?
A1 包含事業籌設期間所需之各項準備金及開辦費用、營運所需週轉金及資本性支出等。
Q2 有利息補貼的優惠嗎?
A2 新增貸款歸戶金額 100 萬元以下,依貸款利率提供利息補貼,補貼期限最長 5 年,貸款期限如低於補貼期限,依實際貸款期限計算; 新增貸款歸戶金額逾 100 萬元者,以 100 萬元計算補貼息。而負責人相同之事業,僅得就其中一家事業申請利息補貼。
Q3 如果公司核貸後停業、歇業或變更負責人,可否繼續享有利息補貼?
A3 自上述情況發生時,即不可享有利息補貼。
Q4 借款是否可移作其他用途?
A4 否。本貸款資金應依創業貸款計畫用於所創事業,不得移作他用。
Q1 曾經獲貸本項貸款,目前仍有資金需求,可否再次申請本項貸款?
A1 可以,在符合貸款規定及貸款額度規定範圍內,得分次申請及分批動用,惟不得循環動用。
Q2 如何計算同一企業已使用之貸款額度?
A2
-
- 同一企業已使用之貸款額度,係不論前以個人名義或事業體名義之所有已獲貸貸款額度(非餘額)累計計算,還清後不恢復額度。
- 例如,甲為A企業之負責人,曾以事業體名義分次獲貸週轉金新臺幣100萬、150萬元,則該事業共累計使用週轉金之額度為新臺幣250萬。
如甲已全數還清,同一企業由於週轉金支出額度上限為新臺幣 400萬元,故總共還可申請週轉金支出新臺幣150萬元(400萬-同 一企業已累計使用之週轉金額度250萬=150萬)。
Q3 2家企業為同一負責人,辦理本項貸款均可申請利息補貼嗎?
A3 負責人相同之事業,僅得就其中一家事業申請利息補貼。
Q1 本項貸款辦理程序為何?
A1 申請人應先填寫創業貸款計畫書等申請表格(申請貸款金額在100萬 元以下者得以申請表取代計畫書),並配合金融機構提供所需文件, 並於依法完成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之五年內提出申請。
Q2 申請本項貸款應備妥那些申請資料?
A2
-
-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之創業貸款計畫書。
- 申請人資料(如以事業體名義申請,請提供負責人資料):
- 本國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外國人之護照影本等身分證明文件。
-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切結書。
- 申請人為本國人者,須檢附最近三年內曾參加政府認可單位所舉 辦之創業輔導課程至少二十小時或二學分以上之證明;申請人為外國人之負責人者,須檢附我國政府核發之創業家簽證。
- 所創事業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
- 其他必要之佐證資料或經金融機構指定之書件。
Q3 本項貸款之創業貸款計畫書表格可向何處索取?創業貸款計畫書應如何填寫?
A3 請至經濟部中小企業處(http://www.moeasmea.gov.tw/)或承辦金融機構網站下載。
Q4 本項貸款之創業貸款計畫書是否可委託他人代填或代辦?
A4 申請人應親自填具創業貸款計畫書,不宜委託他人代辦。
填寫計畫書之主要目的是希望青年對其創辦之事業經營的可行性及營運規劃,有完整的概念,以免盲目投資或舉債。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從未委託其他單位代填或代辦本項貸款,如有 關本項貸款申請之相關疑問,可向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 心,電話:0800-056-476詢問。
Q1 借款人應負擔的貸款利率為何?
A1 本項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575%, 機動計息,如貸款期間中華郵政公司有調整利率時,借款人應負擔之貸款利率將會隨之調整。
Q2 如果我申請準備金及開辦費用100萬,需要負擔什麼費用?
A2 為協助新創事業取得融資及降低財務負擔,貸款歸戶金額100萬元以 下者,前五年獲得利息補貼,須負擔信保手續費年費率區間下限(目 前為0.375%)及各承辦金融機構所訂定之相關費用(例如,開辦費、徵信調查費等)。
Q3 申請本項貸款是否需要提供擔保品或保證人?
A3 以負責人名義申請本貸款之歸戶金額在100萬元以下者,金融機構不得要求提供保證人。貸款金額逾100萬元者,以一人為原則。 如以事業體名義申請,應徵提之保證人及人數則依信保基金及金融 機構之規定辦理。
Q4 資本性支出的貸款成數為何?
A4 依各銀行相關規定辦理。
Q5 承辦金融機構是否一律以貸款要點之貸款最長期限(例如週轉金給予6年還款期間)核給還款期間?
A5 否,承辦金融機構會依各申請案件情形,核給還款期間,故不同申貸者之週轉金還款期間,可能有的為6年、有的為5年不等。
Q6 本項貸款如事業經營良好可否提前清償?
A6 本項貸款之借款人,如營運良好、資金充裕,得提前償還以減輕債務負擔,惟仍須視借款人與承貸銀行所簽訂授信合約中,是否約定有提前償還之限制條款(例如有提前還款違約金或手續費等)。 如有送信保基金保證者,可依據「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手續 費計收要點」,請承貸金融機構代為申請退還剩餘期間之信用保證 手續費。
Q7 獲貸本項貸款之企業有暫停營業、結束營業、變更負責人或有貸款人離職等情形,是否須一次清償全部借款?
A7 否,借款人可繼續按原還款條件繳款或另與承貸銀行協議還款方式, 惟仍須視借款人與承貸金融機構所簽訂之授信合約是否有相關限制條款辦理。
Q1 承貸金融機構是否一定會受理申請案件?
A1 否,各金融機構之營運具自主性,視個案情形決定是否受理申請案件。
Q2 本項貸款相關資訊得向何處諮詢?
A2 可向下列單位洽詢: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056-476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0800-089-921
Q3 本項貸款如需專人協助指導,得向何處請求協助?
A3
-
- 可洽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辦服務中心(電話:0800-056-476), 請求提供相關輔導資訊或請求協助。
- 可至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網站(網址:http://www.sme.gov.tw)瞭解輔導業務內容
(一) 依據
經濟部「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作業要點」及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相關規定辦理。
(二) 適用對象
為文創產業(如: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工藝、電影、廣播電視、出版、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與其他經文化部認定者),並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未滿五年之事業,負責人須年滿20歲至45歲,且於三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二十小時或取得二學分證明。
(三) 適用範圍
貸款用途 | 貸款額度 |
貸款期限 |
準備金及 開辦費用 |
最高200萬元 | 最長6年 (含寬限期最長1年) |
週轉性 支出 |
最高400萬元 | 最長6年 (含寬限期最長1年) |
資本性 支出 |
最高1,200萬元 | -廠房、營業場所及相關設施:貸款期限最長15年(含寬限期最長3年)。 -機器、設備及軟體:貸款期限最長7年(含寬限期最長2年)。 |
(四) 貸款利率
中華郵政二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加0.575%,機動計息。
(五) 利息補貼
貸款金額5年利息全額補貼。
※以「事業體」名義申請者,超過文創產業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貸款額度部分,可另行向文策院申請「加強文化創意產業升級轉型貸款利息補貼」。
文創產業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Q&A
一、政府推動本項貸款之目的及特色為何?
答:政府為營造有利青年創業環境,促進創業精神,創造經濟發展,協助取得創業經 營所需之資金,特推動本項貸款,其主要之特色為:
-
- 青年所創事業設立5年內經營所需之資金。
-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以下簡稱信保基金)配合提供最高10成保證。
- 要求保證人數低,以負責人名義申請,獲得本項貸款歸戶金額在1百萬元以下者, 免保證人;貸款歸戶金額逾1百萬元者,如有需要,保證人以一人為原則, 較一般企業 貸款要求一位至數位保證人之人數為低。
- 貸款額度高,準備金及開辦費用最高200萬元、週轉性支出最高400萬元、資本 性支出最高1,200萬元。
- 貸款利息及信用保證手續費從低,減輕申請人財務負擔。
二、本項貸款是否以政府基金或稅收預算做為融資資金來源?
答:本項貸款資金係由各承貸金融機構自有資金辦理。
三、甲及其所經營的A事業,從來沒申請過本貸款。甲於109年9月1日向金融機構申請本 貸款100萬元,是否有優惠?
答:
-
- 申請程序簡化:申請貸款金額在100萬元以下,可用申請表取代計畫書。
- 保證成數:新增貸款歸戶金額在100萬元以下,保證成數9.5成;若能透過批次信 用保證方式辦理,保證成數可達10成。
- 保證人徵提:用負責人名義申貸本貸款歸戶金額100萬元以下,不用再徵提保證 人。
- 利息補貼:新增貸款歸戶金額100萬元以下,依照貸款利率提供利息補貼,補貼 期限最長5年。如屬文化部主管之文化創意產業,超過100萬元的貸款金額,可另行向文化內容策進院申請「文化創意產業貸款利息補貼」。
一、本項貸款是否可做為創業前之創業基金?
答:本項貸款資金用途係作為青年之新創或所營事業營運週轉所需,而非做為創業基 金,故申請人必須為符合貸款要點適用對象,即為5年內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 記或立案之事業(主管機關為文化部之文化內容業者),且負責人年滿20歲至45歲,再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本項貸款申請。
二、本項貸款之貸款用途?
答:可用於事業籌設期間已支出之開辦費用及準備金、設立後開始營運前之準備金、 營運所需之週轉性支出及為購置(建)或修繕廠房、營業場所、相關設施、營運所需 機器、設備及軟體之資本性支出等。
三、本項貸款是否可用來償還其他貸款?
答:本項貸款不得借新還舊,惟如償還前向親友借款用以墊付之準備金、開辦費用, 並經授信單位核認者,得不在此限。
四、貸款用途為購置機械設備、廠房或其他資本性支出時,是否必須在貸款撥款前先行 購妥?
答:申請人可先將預訂貸款用途標的之相關文件,提供承貸金融機構作為貸款審核評估依據
五、在申請貸款前已付清款項之機械設備、廠房或其他資本性支出,是否可申請本項貸款?
答:經承貸金融機構核認者,可申請本項貸款。
一、本項貸款如何送件申請?有那些金融機構可申辦?
答:本項貸款提供兩種送件方式:透過文化內容策進院進行相關諮詢,並協助送件至金融機構。
-
- 文創產業青創貸款專案信箱:[email protected]
- 文創產業青創貸款服務專線:02-2745-5058
請直接洽詢全國各地承貸金融機構,服務專線請參下表(依金融機構代碼排序)。
-
-
- 臺灣銀行 02-23493333 分機306
- 臺灣土地銀行 02-23483326
- 合作金庫 02-21738888 分機2832
- 第一銀行 02-23484383
- 華南銀行 02-23713111 分機2006
- 彰化銀行 02-25362951 分機2126
- 台北富邦銀行 02-66188600 分機8618
- 兆豐銀行 0800-016168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02-25597171 分機3157
- 台中銀行 04-22236021 分機5703
-
二、如何選擇適當的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手續?
答:承貸金融機構之選擇,申請人可先考量過去與金融機構往來的情形及事業所在地、行業特性 等情況,再做審慎選擇。
三、申請貸款應準備哪些申請資料?
答:請準備以下文件:
-
- 「文化創意產業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申請表或計畫書。
- 負責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本國人)或護照影本(外國人)等身份證明文件。
- 負責人為本國人者,須檢附最近3年內曾參加政府認可單位所舉辦之創業輔導課程或創 業相關活動至少20小時或2學分以上之證明;負責人為外國人者,須檢附我國政府核發 之創業家簽證。
- 文化創意產業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切結書。
- 所創事業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例如: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證 明、開業執照、立案證書、設立許可證書、營業執照及其他必要之證明文件等。
- 其他必要之佐證資料或經金融機構指定之書件。(如:個資授權同意書、中小企業平 台使用同意書…等。依各金融機構規定提供。)
四、哪裡可索取本項貸款之申請書(表)?
答:請至文化部(https://www.moc.gov.tw/)及文化內容策進院(https://taicca.tw/)下載。 如有貸款計畫書或申請表填寫相關問題,請向文化內容策進院洽詢:
-
- 文創產業青創貸款專案信箱:[email protected]
- 文創產業青創貸款服務專線:02-2745-5058
五、問了很多家承貸金融機構,都不受理或拒貸,是否有可協助的單位?
答:承貸金融機構視個案條件核定是否受理申請案件。 如申請人向承貸金融機構洽詢未獲受理或拒貸時,建議可請金融機構說明未能受 理的原因,以瞭解金融機構對貸款案件審核評估的方式。 如文化內容業者有針對青創貸款之協力需求,請洽文化內容策進院:
-
- 文創產業青創貸款專案信箱:[email protected]
- 文創產業青創貸款服務專線:02-2745-5058
如有其他融資協力需求,請透過文化內容策進院之一站式服務會員諮詢平台 (https://solution-taicca.tw),可提供免費融資診斷輔導服務,委由財務顧問評估 貸款可行性及提供財務輔導建議。
六、本項貸款相關資訊可向何處諮詢?申請書(表)應如何填寫?是否提供專人指導協助?
答︰本項貸款規定、申請書表填寫疑問與及輔導諮詢,請洽詢文化內容策進院文創產業青創貸款專案,可免費提供相關輔導資訊或協力服務。
-
- 文創產業青創貸款專案信箱:[email protected]
- 文創產業青創貸款服務專線:02-2745-5058
一、適用本貸款對象之文創事業類別定義?
答: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第一款至第七款、第十五款及第十六款,文化部 主管之文創產業類別包含: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 工藝、電影、廣播電視、出版、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與其他經本部認定者。(請參文 化部官網: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 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311_20450.html)
二、本項貸款之貸款對象及申請資格?
答:有關本項貸款之貸款對象及其適用之申請資格如下表:
-
- 負責人為【本國人】
申請名義 |
必備條件 |
以「事業體」名義申請 |
※ 負責人
※ 事業體 5年內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之事 業,且主管機關屬文化部者。 |
以「負責人」名義申請 |
※ 負責人
※ 事業體 5年內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之事 業,且主管機關屬文化部者。 |
-
- 負責人為【外國人】
申請名義 |
必備條件 |
以「事業體」名義申請 |
※ 負責人
※ 事業體 5年內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之 事業,且主管機關屬文化部者 |
〔註〕創業家簽證申辦資格及窗口,請洽以下單位:
-
- 審查資格條件: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電話:(02) 3343-5700。
- 投審會核准後申請遞件窗口:
-
-
- 外籍創業家:外交部領事事務局http://www.boca.gov.tw/,電話:(02)2343- 2885、2343-2895。
- 港澳創業家:內政部移民署http://www.immigration.gov.tw/(首頁/港澳居民 /0404申請在臺地區居留送件須知),電話:(02)2389-9983
-
三、在國外辦理登記之事業,是否可申請本項貸款?
答:在國內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之文化內容事業才可申請。
四、負責人為外國人且有一般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是否可申請本項貸款?
答:申辦本項貸款之外國人,必須取得我國政府核發創業家簽證,並為依法5年內在國內辦理 事業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年滿20歲至45歲負責人,始可以事業體名義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
五、如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
答: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
- 至經濟部「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辦理(網址: https://onestop.nat.gov.tw/)
- 至受理公司登記之服務機關辦理:
- 經濟部商業司: 大陸地區營利事業在台分公司及辦事處許可、外商認許及報備、 外國分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億元以上及公司所在地在金門、馬祖地區之本國公司。
- 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台中市政府、台南市政府、高雄市 政府: 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五億元其所在地在該市轄區內之本國公司。
-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5億元其所在地在台灣省之本國 公司。
- 至受理有限合夥登記之服務機關辦理: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 至受理商業登記之服務機關辦理:各縣市政府。
- 委託具合格證照之會計師或律師辦理。
六、以負責人名義或事業體名義申請有何差別?
答:申請名義有下列不同:
-
- 貸款撥款帳戶不同:以負責人名義獲貸,則款項撥入負責人名下銀行帳戶;以 事業體名義獲貸,則款項撥入事業體名下銀行帳戶。
- 保證人人數要求不同:以負責人名義獲貸,歸戶金額在1百萬元以下,金融機 構不得徵提保證人,超過1百萬元,以徵提1人為原則;以事業體名義獲貸,保證人 人數則依信保基金及承貸金融機構規定辦理。
- 外國人且為取得我國政府核發創業家簽證之事業負責人,僅得以事業體名義申 請本項貸款。
- 如以「事業體」名義申請,核貸額度超過新台幣100萬元以上之未獲補貼貸款 金額,可另洽文化內容策進院申請文化創意產業貸款利息補貼。
七、甲前以 A 公司負責人名義獲貸本項貸款,一年後 A 公司經營規模擴大,甲是 否仍須續以負責人名義申請本項貸款?
答:可在本項貸款各項額度上限內,分次續以負責人名義或改以A公司事業體名義再申請本項 貸款。
八、A 公司前以事業體名義獲貸本項貸款, 一年後 A 公司經營規模擴大,A 公司 是否仍須續以事業體名義申請本項貸款?
答:可在本項貸款各項額度上限內,分次續以A公司事業體名義或改以負責人名義再申請本 項貸款。
九、本項貸款貸款對象所稱負責人之定義為何?
答:
-
- 本項貸款所稱負責人:
- 辦理公司登記者為其代表人
- 辦理商業、有限合夥登記者為其負責人
- 辦理立案登記者為代表人/負責人/設立人等。
- 事業體之負責人為法人或法人代表者,因法人不具備年滿20歲至45歲且為我國 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等自然人條件,以及法人代表負責人之持股係由法人所出 資,非由該自然人出資,故不得申貸本項貸款。
- 本項貸款所稱負責人:
十、如何認定事業負責人年齡?
答:負責人年齡係以承貸金融機構受理日計算,另45歲以實滿45歲但未滿46歲者為符 合規定。
十一、接續他人設立之事業為負責人是否可申請本項貸款?
答:該負責人可於年滿20歲至45歲且該事業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日期未滿5年時,向金融機構提出申請,且申貸額度須與該事業前已獲貸之額度(非為貸款餘額)合併計算。
十二、夫妻二人分別創立或經營不同事業,是否皆可申請本項貸款?
答:符合貸款要點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者,可以各自所創或經營之事業提出申請,且 本項貸款額度分別計算。
十三、首次申請本項貸款時,新創或所營事業設立登記或立案日期已屆滿 5 年,是否 可申請本項貸款?
答:本項貸款僅可於事業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日期尚未滿5年時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十四、新創或所營事業如變更營業地址、營業項目或名稱後,關於未滿 5 年申請期限 之規定,是否可依變更登記日期重新計算?
答:未滿5年之申請期限係依據事業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日期起算,而非自變更登記 日期起算。
十五、 企業設立後曾停業一段期間,復業後已逾原始設立日期未滿 5 年之期限,是否 可申請本項貸款?
答:僅可於事業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日期尚未滿5年時提出申請。
十六、申請人加入連鎖加盟業之新創或所營事業,是否可申請本項貸款?
答:符合貸款要點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可以申請,但不得以連鎖加盟業登記之分公司 或分店提出申請。(因分公司或分店無「法人格」)
十七、甲是公司的負責人,但甲的出資額不到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是否可申請 本項貸款?
答︰可於該公司原始設立登記未滿5年時,以事業體名義提出申請:
-
- 負責人為本國人者須符合下列規定:
- 於中華民國設有戶籍,年滿20歲至45歲之國民。
- 過去3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20小時或取得2學分證明者
- 負責人為外國人者須符合下列規定:
- 年滿20歲至45歲;
- 取得我國政府核發之創業家簽證。
- 負責人為本國人者須符合下列規定:
十八、演藝團隊是否可以申請本項貸款?
答:立案登記未滿5年之演藝團隊,且負責人年滿20歲至45歲,也可申請本項貸款。 (相關規定依文化部解釋辦理)
十九、是否一定要受過創業輔導相關課程,才可以申請本項貸款?
答:
-
- 負責人為本國人者,過去3年內須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 至少20小時或2學分之證明,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 負責人為外國人者,則無須受過創業輔導相關課程,惟應取得我國政府核發之 創業家簽證。
- 目前政府自辦或委辦開設之課程或訓練,可參閱以下網站:
- 實體課程:
- 勞動部微型創業鳳凰網 https://beboss.wda.gov.tw/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圓夢網 https://sme.moeasmea.gov.tw/startup/
- 虛擬(網路)課程:
- 文化內容策進院 Taicca School:https://school.taicca.tw/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 https://www.smelearning.org.tw/
- 勞動部微型創業鳳凰網 https://beboss.wda.gov.tw/
- 台北市政府台北 e 大 https://elearning.taipei/
- 實體課程:
二十、曾獲貸本項貸款,擬再次申請時,所受過之創業輔導或課程已逾 3 年,是否須重新參與?
答:
-
- 如以同一事業分次申請,則無須再重新參與創業輔導或課程。
- 如非以同一事業申請,則須重新參與創業輔導或課程。
二十一、 創業輔導課程認證之原則?
答:
-
- 申請人最近3年內曾參加政府或其委託單位、教育部登記有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含其推廣部及其育成中心)所舉辦之創業輔導課程(實體或虛擬均可) 或創 業相關活動至少20小時或2學分以上,並提出證明文件。
- 申請人具有政府或醫療單位開立相關學習障礙或困難之證明者,得以3年內曾接受政府或其委託單位創業諮詢或創業輔導之文件認證。
- 課程認證證明文件格式不拘,惟須清楚載明受訓人之姓名、課程名稱、研習 時數及發證單位名稱;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證明文件,請於「學習護照」選項下 自行列印「終身學習護照」。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輔導課程辦理單位、相關課程認定原則暨特殊申請人規定
|
二十二、以負責人名義獲貸本項貸款者,如具特殊境遇家庭身分、家庭暴力被害人身分 或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勞工身分,如何申請勞動部之利息補貼?
答:具特殊境遇家庭及家庭暴力被害人身份者,請提供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開立 之證明文件,具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勞工身分者,則請提供勞動部開立之證明文件, 由承貸金融機構向勞動部申請利息補貼,惟已申請本項貸款利息補貼者,不得再申請勞動部之利息補貼。
二十三、申請本項貸款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後「8 個月內」或「未滿 5 年」,時間點如何認定?
答:
-
- 以承貸金融機構受理日距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之事業原始設立登 記或立案之日期,認定未逾8個月或未滿5年。
- 因金融機構受理後尚有審核作業時程,有關移送信用保證之相關作業、撥貸日期 或貸款用途實際動用時點,均得在申請期限後。
二十四、 曾經獲貸政府機關之其他創業貸款,是否可再申請本項貸款?
答︰符合貸款要點申請資格及相關規定者可以申請。
二十五、 如果無法符合本項貸款的申貸條件,是否有其他的優惠貸款方案?
答︰立案超過5年之事業,或年齡不符本項貸款之資格條件者:
-
- 已自行取得貸款者:可向文策院申請「文化創意產業貸款利息補貼」。
- 已取得政府機關補助合約、文創產業委製合約、預售著作權合約者:可向文策院 申請「文化創意產業合約與著作權質押貸款」 此外,文化部擬將規劃文創產業信用保證專案,以擴大滿足文創產業各階段發展需要。
一、事業設立登記 8 個月內,是否可申請週轉性支出及資本性支出項目?
答︰可於設立登記8個月內申請本項貸款各項額度。
二、 A 公司已由甲銀行獲貸本項貸款之準備金及開辦費用 2 百萬元,是否可再向乙銀行申請本項貸款週轉性支出 1 百萬元?
答:可向不同承貸金融機構申請本項貸款各項額度,惟同一事業移送信保基金保證本 項貸款之各項額度須合併計算。
三、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週轉性額度新臺幣 2 百萬元,為何承貸金融機構只有核貸新臺幣 1 百萬元?
答:實際獲貸額度係由承貸金融機構依據授信審查規定評估後核定。
四、如果事業設立登記資本額只有 3 萬元,是否承貸金融機構只可核貸 3 萬元?
答:核貸額度係由銀行依據授信審查規定評估後核定。
五、曾經獲貸本項貸款,目前仍有資金需求,是否可再次申請本項貸款?
答:於符合貸款規定及貸款額度規定範圍內,得分次申請及分批動用,惟不得循環動 用及借新還舊。
六、如何計算同一事業已使用之貸款額度?
答:
-
- 同一事業已使用之貸款額度,係不論前以負責人名義或事業體名義之所有已獲貸貸款 額度(非餘額)累計計算,還清後不恢復額度。
- 例如,甲為A企業之負責人,曾以事業體名義分次獲貸週轉性新臺幣100萬、 150萬元,則該事業共累計使用週轉性之額度為新臺幣250萬。 如累積使用週轉性額度250萬元已全數還清,甲擬再申請週轉性新臺幣200萬元, 因週轉性支出額度上限為新臺幣400萬元,故只可再申請週轉性支出新臺幣150萬 元(400萬-同一事業已累計使用週轉性額度250萬=150萬)。
七、 何謂「新增貸款歸戶金額」?
答:從貸款要點在109年8月1日生效後,所新增的貸款歸戶金額。
一、承貸金融機構是否一律按照貸款要點之貸款最長期限(例如:週轉性給予 6 年還款期間)核給還款期間?
答:承貸金融機構係依據各申請案件情形核給還款期間,故同樣為申請週轉性支出的案 件,金融機構核定之期間可能有所不同,有的案件核給還款期間3年,有的案件核給為5 年不等,或有的案件核給寬限期,有的案件未核給寬限期。
二、本項貸款是否可提前清償?
答:本項貸款得提前償還,惟仍須視借款人與承貸金融機構所簽訂之授信合約中,是 否約定提前償還之限制條款(例如:提前還款須繳納違約金或收取手續費等)。 移送信保基金保證案件提前清償者,可依據「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手續費 計收要點」,請承貸金融機構代為申請退還剩餘期間之信用保證手續費。
三、本項貸款借款人於週轉性支出貸款期限 6 年內之寬限期 1 年屆滿後,是否可 再申請延長寬限期(只繳息暫緩攤還本金)?或是否可降低每月還款金額、延長繳 款年限?
答:本項貸款撥款後,承貸金融機構得視其個案實際需要調整期限與償還方式。
四、獲貸本項貸款之事業有暫停營業、結束營業、變更負責人等情形,是否須一次清償 全部借款?
答:借款人有相關情形時,請確認與承貸金融機構所簽訂授信合約之約定內容,後續 是繼續按照原還款條件繳款或須與承貸金融機構另行協議還款方式。
五、獲貸本項貸款後,如未按期還款者,將有何不利影響?
答:借款人獲貸各項貸款均應按期履約,如有償還貸款困難之情形,可向承貸金融機構 申請調整貸款期限或償還方式,以免因未正常繳款造成信用紀錄不良,影響個人及 事業日後發展。
一、借款人應負擔的貸款利率為何?
答:本項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575%,機動計息。 例 如, 以109 年8 月中華郵政公司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為0.845% 加計0.575%,借款人應負擔之貸款利率為1.42%,如貸款期間中華郵政公司有調整利率時,借款 人應負擔之貸款利率將會隨之調整。
二、每月攤還的本息金額如何計算?
答:本項貸款每月應攤還的本息金額需視貸款額度、利率及攤還方式而定,借款人可利用各金融機構網站提供之理財試算表試算。
例如,承貸金融機構於109年8月撥貸週轉性支出100萬元,貸款期限6年,並包含寬限 期1年,以年息1.42%(請以貸放時之實際利率計算)且貸款期間利率不變情況下,以 本息平均攤還方式設算,寬限期間每月應繳納利息1,183元,寬限期後每月應攤還本 息17,275元;以本金平均攤還方式設算,寬限期後每月應攤還本金為16,666元,利息依 序為1,183元、1,164元、1,144元… 其餘利息期數請詳見各金融機構網站之試算表。
一、申請本項貸款是否需要提供擔保品或保證人?
答︰
-
- 擔保品部分: 由承貸金融機構依據授信審查作業規定,核定是否須徵提擔保品(常見銀行徵提 的擔保品為可供辦理第一順位抵押權設定之房屋或土地),必要時可由信保基金 提供最高十成信用保證,移送信保基金保證者,借款人需負擔信用保證手續費。
- 保證人部分: 以負責人名義申請時,於承貸金融機構查詢聯徵中心信用報告之日,該事業 申請時之負責人本項貸款授信餘額,加計本次申請額度之歸戶金額在1百萬元以下者,金融機構不得徵提保證人; 該事業申請時之負責人本項貸款授信餘額, 加計本次申請額度之歸戶金額逾1百萬元者,金融機構以徵提一位保證人為原則。 以事業體名義申請,徵提之保證人及人數則依信保基金及承貸金融機構規定 辦理。
二、本項貸款用於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或機器設備等資本性支出,是否一定要設定 抵押權?
答:申貸案件不論是否有移送信保基金保證,有關抵押權及質權之設定係按照金融機構 總行規定辦理。貸款用於購置廠房、營業場所者,銀行原則上會要求設定抵押權;用 於購買機器設備者,則視個案情況而定。
三、申請本項貸款並移送信用保證,有關申請人之送保資格或信用狀況是否有所限制?
答:
-
- 申請人申請本項貸款並移送信用保證者,須為符合貸款要點規定之事業負責人或事業 體,事業體並應符合行政院核定「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列基準。
- 事業體、事業體之負責人、負責人之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移送信用保證:
-
-
- 經向票據交換所查詢其所使用票據受拒絕往來處分中,或知悉其退票尚未清償 註記之張數已達應受拒絕往來處分之標準。
- 經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或徵授信過程知悉其有債務本金逾期未清償、未依約定分期攤還已超過一個月、應繳利息尚未繳付延滯期間已超過三個月。惟如有特殊情形未能取得資料查詢同意書,且先函經信保基金同意者,得免辦 理債信查詢。
-
四、甲是A事業的負責人,用甲(負責人)的名義申請本貸款信用保證,歸戶金額在 100萬元以下的話,還需要再提供連帶保證人嗎?
答:不需要。
五、乙經營B事業,用乙(負責人)的名義申請本貸款信用保證,歸戶金額超過100 萬元的話,還需要再提供連帶保證人嗎?
答:需要。以一人為原則。
六、丙經營C事業,用C事業(事業體)的名義申請本貸款信用保證,需要提供連帶保證人嗎?
答:需要。只要是以事業體申貸,授信對象(C事業)依法登記的負責人(丙)均要當連 帶保證人。如果C事業是獨資、合夥企業的話,可以不用再徵提該借款人(丙)為連 帶保證人。
七、甲於 108 年 10 月以負責人名義獲貸本項貸款週轉性支出 2 百萬元,信保基金保證成數 8.5 成,109 年 9 月以事業體名義新增本項貸款週轉性支出 1 百萬 元,110 年 8 月再以事業體名義新增本項貸款週轉性支出 1 百萬元,是否109 年 8 月 1 日以後增加的 2 筆貸款,信保基金保證成數均可為 9.5 成或批次保證 10 成?
答:自本要點109年8月1日生效以後新增貸款歸戶金額一百萬元以下之部分,可以由信 保基金提供9.5成或批次保證10成之信用保證,故本案109年9月辦理之1百萬元週轉性支出,可由信保基金提供9.5成或批次保證10成之信用保證,110年8月辦理之週轉 性支出1百萬元,信保基金保證成數為最高9成最低8成。
八、申請本項貸款是否均須移送信保基金保證?移送信保基金保證會增加那些負擔?貸款 1 百萬元須繳納多少保證手續費?
答:
-
- 金融機構得視需要移送信保基金提供最高10成之信用保證。
- 移送信保基金保證案件,借款人應以貸款金額、保證成數及保證期間,按年 費率區間下限計收保證手續費,並以貸款撥款時一次收取為原則。
- 借款人所需支付保證手續費之金額,可於信保基金網站進行試算,網址: https://www.smeg.org.tw/WGFD0008.aspx(信保業務/保證手續費試算)。
- 依據信保基金保證手續費試算公式,貸款100萬元,如自109年8月10日起貸款期 間6年,含寬限期1年,以間接保證核定成數9.5成計算,貸款本息平均攤還者, 保證手續費(手續費率為0.375%)共計12,728元; 貸款本金平均攤還者, 保證手續 費共計12,624元。
九、經送信保基金保證之貸款,如因經營不善致無力清償時,是否可免負清償責任?
答:
-
- 信保基金信用保證與一般商業保險於理賠後契約即消滅之情況不同,移送信保基金保證之貸款,借款人及保證人於貸款延滯清償時無法免除清償責任。
- 移送信保基金保證之貸款,如有發生延滯,授信單位須依其總管理機構規定辦理催 收作業程序、採取保全措施或執行求償。 授信單位對借款人及保證人(主從債務人)依法訴追並取得執行名義後,得向信 保基金申請代位清償。 經信保基金代位清償後,授信單位仍應繼續積極催討,如有收回,須按保證 比率匯還信保基金。
十、甲以負責人名義獲貸本項貸款 1 百萬元,正常還款一段時間後,尚有貸款餘額 30 萬元,如甲再以負責人名義申請本項貸款,貸款額度 50 萬元,則金融機構 是否可要求甲提供保證人?
答:以負責人名義申請本項貸款歸戶金額在1百萬元以下者,不得徵提保證人。本項貸款之歸戶金額,係以承貸金融機構查詢聯徵中心信用報告之日,該事業申請 時之負責人已獲本項貸款授信餘額與本次申請額度合併計算,甲於本次申請本項貸 款之歸戶金額共計80萬元(即30+50=80),故金融機構不得徵提保證人。
一、本項貸款申請程序?
答:申請人應先填寫創業貸款計畫書或申請表,配合承貸金融機構提供所需文件,並 應於符合本項貸款規定條件時提出申請。 承貸金融機構則依據申請人所填列之貸款計畫書或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辦理審查 及徵信作業手續等,決定是否核貸及授信條件。 如有其他諮詢輔導需求,亦可透過文化內容策進院一站式服務會員諮詢平台 (https://solution-taicca.tw)進行諮詢,並由文化內容策進院協助送件。
二、申請本項貸款應備妥那些申請資料?
答:
-
- 文化創意產業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之創業貸款計畫書或申請表。
- 負責人資料(如以事業體名義申請,請提供負責人資料):
- 本國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外國人之護照影本等身分證明文件。
-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切結書。
- 負責人為本國人者,須檢附最近 3 年內曾參加政府認可單位所舉辦之創業輔導課程或創業相關活動至少 20 小時或 2 學分以上之證明;負責人為外國人者,須檢附我國政府核發之創業家簽證。
- 所創事業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例如:公司、商業、有限合 夥登記證明、開業執照、立案證書、設立許可證書、營業執照及其他必要之 證明文件等。
- 其他必要之佐證資料或經金融機構指定之書件。(如:個資授權同意書、中小 企業平台使用同意書……等)
三、可向何處索取本項貸款之創業貸款計畫書或申請表表格?創業貸款計畫書或申請表應如何填寫?
答:請至文化內容策進院(https://taicca.tw/)下載,如有貸款計畫書或申請表填寫相關問題,請向文化內容策進院諮詢。
-
- 文創產業青創貸款專案信箱:[email protected]
- 文創產業青創貸款服務專線:02-2745-5058
四、本項貸款之創業貸款計畫書或申請表是否可委託他人代填或代辦?
答:申請人應親自填具創業貸款計畫書或申請表,不宜委託他人代辦。 填寫計畫書或申請表之主要目的,是希望青年對其創辦之事業經營的可行性及營運規劃,有完整的概念,以免盲目投資或舉債。
五、金融機構審查貸款的重點有哪些?
答:本項貸款係由承貸金融機構主要以下列授信原則(授信5P)綜合判斷,以決定是否核 貸與核定授信條件:
-
- 借款人:事業經營狀況、負責人、經營能力、債票信是否正常等。
- 資金用途:貸款運用計畫是否合理。
- 還款來源:事業營收及盈餘是否足以償還貸款。
- 債權保障:獲利能力、擔保品及保證人等。(擔保品不足時,可由承貸金融 機構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信用保證)
- 借款人展望:事業未來競爭力、獲利力及成長潛力。
六、甲是A、B事業的負責人、甲太太是C事業負責人。109年9月1日要申請A事業的信用保證,需要查詢哪些對象的票信、債信?
答:本貸款需對事業體(A事業)、事業體的負責人(甲)、負責人配偶(甲太太)辦 理票信、債信查詢。
七、乙為D公司股東(非負責人),若D公司申請青創貸款,乙是否也會被調閱聯徵紀錄?
答:乙並非公司負責人,當他繳清股款後,身為股東的責任即已完結。除非乙擔任D公司申請貸款之連帶保證人,否則不需被調閱聯徵記錄。
八、丙是法國人,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在臺灣經營D事業,是否需對丙辦理票信、債 信查詢?
答:是的。本貸款需對事業體(D事業)、事業體的負責人(丙)、負責人配偶(丙的 太太或先生)辦理票信、債信查詢。
九、向金融機構申請本項貸款額度週轉性支出 2 百萬元,應填寫創業貸款計畫書還是申請表?
答:申請貸款金額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者,得以申請表取代計畫書,故該次申請額度逾1百萬元者,應填寫創業貸款計畫書。
十、已獲金融機構核貸本項貸款週轉性支出 2 百萬元,再次申請週轉性支出 1 百 萬元時,應填寫貸款計畫書還是申請表?
答:申請貸款金額新臺幣 1 百萬元以下者,得以申請表取代計畫書,如金融機構另有 規定者,則請依照金融機構之規定辦理。
十一、如果承貸金融機構審查沒有通過或不滿意核准額度、貸款期間,是否可再送其 他金融機構辦理?
答:建議申請人先與送件銀行溝通,再視狀況決定是否洽其他銀行重新申請。
十二、申請本項貸款需要付那些費用?
答:移送信保基金保證案件,需支付信保基金保證手續費,至於其他費用部分,則依各 金融機構所訂收費標準收取,建議申請人可以在送件時向金融機構詢問收費項目。
十三、申請人是否可在送件前自行查詢信用紀錄?
答:可以臨櫃或郵寄方式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個人或事業之信用紀錄資料, 聯徵中心電話:02-2316-3232,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16樓,如僅申請個人 紀錄,則可至各地郵局代收辦理,每個人享有每年度1次1份免查詢費。
一、A 公司於 109 年 5 月獲承貸金融機構核貸本項貸款 1 百萬元,是否可申請利息補貼?
答:109年8月1日以後申請之貸款且符合補貼規定者,始可享有利息補貼之優惠,故A 公司 於109年5月獲貸之貸款無法取得青創貸款利息補貼;但若屬文化部主管之文化創意產業,可向文策院申請「文化創意產業貸款利息補貼」。相關申請資訊請洽文策院 一站式服務窗口。
二、A 公司第 1 次於 109 年 8 月 20 日獲金融機構核貸本項貸款 80 萬元, 貸款期限 3 年,第 2 次於 110 年 5 月 10 日獲貸本項貸款 70 萬元,貸款 期限 5 年,如何計算利息補貼額度及期限?
答:109 年 8 月 1 日以後新增貸款歸戶金額新臺幣 1 百萬元以下,可依貸款利率提供 利息補貼,補貼期限最長 5 年,故 A 公司第 1 次獲貸之 80 萬元可申請 3 年之利息補貼,第 2 次則僅可就其中之 20 萬元(100 萬-80 萬=20 萬)申請 5 年利息 補貼。此外,因A公司係以「事業體」申貸,第2次貸款中,未獲補貼之金額(70萬-20萬=50 萬),可另行向文策院申請「文創產業貸款利息補貼」,相關申請方式請洽文策院一站式服務會員諮詢平台(https://solution-taicca.tw)洽詢。
三、 甲同時經營 A 及 B 事業,如曾以 A 事業獲本項貸款利息補貼,是否可再以 B 事業申請利息補貼?
答:負責人相同之事業,僅得就其中一家事業申請利息補貼,因甲業以 A 事業申請過 利息補貼,故無法再以 B 事業申請利息補貼。
四、獲本項貸款利息補貼且為分次動撥之案件,是否有動撥期限的限制?
答:承貸金融機構核准屬申請利息補貼分次動撥之本項貸款,最遲應於 112 年 12 月31 日以前動撥貸款完畢。
五、向經濟部申請的青創貸款與文化部之文化創意產業青創貸款,有何差異?
答:兩者適用的要點皆為經濟部「青年創業與啟動金貸款作業要點」,故申請資格、貸款 額度、補貼期限與利率……等,並無二致。主要差異為適用利息補貼之貸款額度:
-
- 經濟部:同一事業之青創貸款,最高提供貸款額度100萬之利息補貼,由承貸金融機構直接向經理銀行申請。
- 文化部:同一事業之青創貸款,貸款額度100萬以內,由承貸金融機構直接向文策院申請利息補貼;超過100萬之貸款額度,只要是以「事業體」名義申請者, 皆可另行向文策院申請「文創產業貸款利息補貼」,無貸款金額限制。亦即: 180萬的青創貸款,其中100萬由金融機構直接申請利息補貼,80萬由該事業體 另行向文策院申請利息補貼「文創產業貸款利息補貼」。
六、負責人甲的A公司已於109年8月20日向B銀行申請青創貸款100萬,並已取得經濟 部的利息補貼;後續又於109年9月20日向C銀行申請文創產業青創貸款150萬,請問A公司是否仍能向文策院申請利息補貼?
答: 青創貸款每個事業體的各貸款額度,可分次申請,亦可向不同銀行申請。以A公司情況而言:
-
- 於B銀行取得的100萬青創貸款享有經濟部的利息補貼,由承貸銀行定期向經 濟部申請。
- 於C銀行取得的150萬文創產業青創貸款則可享有文策院提供的利息補貼,其中:
- 100萬法定利息補貼額度由承貸之C銀行直接向文策院定期申請。
- 超過法定補貼額度之50萬,則由A公司另行向文策院申請「文化創意產 業貸款利息補貼」(相關申請說明請洽文策院一站式服務窗口)。
七、如何申請本項貸款利息補貼?
答:各金融機構總行於每月 15 日以前,按照文化內容策進院所訂定方式, 彙整分行請款 資料申請利息補貼,再由各金融機構分行依據總行規定方式,將利息補貼撥付予借 款人。
八、承貸金融機構如於 109 年 12 月 10 日查知申請利息補貼之事業於 109 年 10 月 5 日登記變更負責人或登記停業,承貸金融機構如何計算利息補貼?
答︰承貸金融機構僅可核計利息補貼至 109 年 12 月 9 日。
九、本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時間?
答︰自 109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動撥本項屬利息補貼之貸款者, 可申請利息補貼,如利息補貼預算於 11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用罄,即停止補貼。
一、甲同時是 A 公司及 B 公司之負責人,應如何申請本項貸款?
答︰
-
- 應由A公司或B公司其中有資金需求且符合本項貸款申請條件者,提出貸款申請。
- 如先以A公司獲貸本項貸款,於該獲貸金額全數清償後,如B公司有資金需求且符合本項貸款申請條件,則可再由B公司提出貸款申請。
- 如先以A公司獲貸本項貸款且申請利息補貼,則於該獲貸金額全數清償後,另以B 公司獲貸本項貸款時,不得再申請本項貸款利息補貼。
二、甲原為 A 公司之負責人並曾以該「事業體名義」獲貸本項貸款,現 A 公司變更負責人為乙,乙是否可申請本項貸款?
答︰
-
- 乙未曾獲貸本項貸款:在符合貸款規定下,可申請本項貸款,惟貸款額度須與A公司前已獲貸之全部額度合併計算。亦即,負責人乙之貸款額度與A公司合併計算。
- 乙曾以其他事業之負責人名義或事業體名義獲貸本項貸款: 如貸款尚未清償,則不得再申請本項貸款。如已清償,則在符合貸款規定下,仍可申請本項貸款,惟貸款額度須與A公司前已獲貸之全部額度合併計算。
- 如本案係在本項貸款利息補貼期間變更負責人,則應停止核計利息補貼,且以負責人乙名義或再以A公司名義獲貸之額度均不得申請利息補貼。
三、承貸金融機構如何查詢同一事業獲貸本項貸款之各項額度情形?
答:受理案件之承貸金融機構,可向信保基金查詢該事業已運用信保基金保證本項貸款之各項額度情形。
四、本項貸款若移作他用,借款人應負何種責任?
答:借款人應按照貸款計畫進行資金運用,非經承貸金融機構同意不得變更授信用途。如承貸金融 機構於進行貸後複查時,發現所貸資金有遭移作他用之情形,承貸金融機構應即收回貸款。
歡迎台商回台投資專案貸款
貸款資格 |
符合「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適用對象。 |
貸款範圍 |
|
貸款額度 |
最高不得超過該計畫投資成本80%。 |
貸款利率 |
利率不超過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個百分點計息。 |
貸款期限 |
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含寬限期),寬限期最長3年。 |
其他 |
|
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專案貸款
貸款資格 |
符合「根留台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適用對象。 |
貸款範圍 |
|
貸款額度 |
最高不得超過該計畫投資成本80%。 |
貸款利率 |
利率不超過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個百分點計息。 |
貸款期限 |
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0年(含寬限期),寬限期最長3年。 |
其他 |
|
中小企業加速投資專案貸款
貸款資格 |
符合「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適用對象,並取得經濟部資格認定核定函之 中小企業。 |
貸款範圍 |
|
貸款額度 |
最高不得超過該計畫 投資成本百分之八十,得分批動用,惟不得循環動用。 |
貸款利率 |
利率最高不超過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個百分點計息。 |
貸款期限 |
貸款期限最長為10年,含寬限期最多3年。得由承貸銀行視申貸企業實際需要予以展延 。 |
其他 |
|
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
對象 | 從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及第十五款之文化創意產業,且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之文化創意產業業者。 |
用途 |
|
額度 |
|
期間 |
|
利率 | 按中長期資金運用利率最多加2%範圍內,機動計息。 |
償還方式 | 利息按月繳納,本金自寬限期滿之日起,按月或每三個月為一期平均攤還。 |
擔保 | 依本行有關規定辦理,並得以「政策性貸款」移請中信保基金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