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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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屋適用貸款
  1-1.優利方案
  1-2.海悅聯名卡購屋優惠方案
  1-3.歡喜理財家
  1-4.以房養老貸款–歡喜樂活
  1-5.行家理財方案-短期循環擔保
  1-6.行家理財方案-中期循環擔保
  1-7.兆豐富二貸-次順位房貸
  1-8.內政部整合住宅補貼實施方案─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2.信用貸款
  2-1.特惠專案信貸
3.其他貸款
  3-1.教育部補助留學生貸款
  3-2.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3-3.特定金錢信託受益權自行質借

 

購屋適用貸款

優利方案

產品說明:不論購屋成家、舊屋翻修、投資理財,以住宅為擔保,均可申貸。

適用對象

  • 符合民法成年年齡、信用良好、具還款能力之本國國民。
  • 房屋座落位置及條件需符本行相關規範。

專案介紹

貸款額度 最高按購價/鑑價8成。
貸款利率
  • 2.06%(IR(註1) +0.467%)起,每月定期浮動計息。
  • 利率加碼依申請人條件及擔保品狀況不同訂定之。
貸款期間
  • 房屋首購最長30年,其他貸款最長20年。
  • 寬限期最長3年。
用途限制 購置住宅、投資理財、他行轉貸、資金週轉等。
還款方式 寬限期內按月繳息;寬限期滿/無寬限期者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

手續費

  • 開辦費新台幣5,000元
  • 徵信費新台幣300元

申請文件

  • 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
  • 買賣合約書(購置住宅)/土地建物權狀
  • 財力證明文件
  • 稅捐機關核發之「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各類所得分類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其他:撥款後2年內之提前還款,需依本行規定支付提前清償違約金。

備註

  • IR(本行消費金融放款指標利率):係以台銀、土銀、合庫、華銀、一銀及彰銀等六行庫每月20日(遇假日時為次營業日)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平均數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三位(小數點後第四位四捨五入),並於次一營業日生效 (112年4月21日為1.593%),每月調整一次。
  • 本案總費用年百分率為2.09%起,係以貸款金額新台幣200萬元,貸款年期20年,無寬限期,各項費用以新台幣5,300元計算。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基準日為112年4月21日。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總費用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本行保有最終核貸與否及實際核貸金額與利率之權利,並對核貸款項保有決定動撥時程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及條件變動,悉依本行最新作業規定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辦理;主管機關之管制規定若有變更,應依相關規範辦理。

 

海悅聯名卡購屋優惠方案

適用對象

  • 符合民法成年年齡、信用良好、具還款能力且透過海悅團隊推薦之海悅聯名卡卡友
  •  房屋座落位置及條件需符本行相關規範。

專案介紹

貸款額度 最高按購價/鑑價8成。
貸款利率
  • 2.063%(IR(註1) +0.47%)起,每月定期浮動計息。
  • 利率加碼依申請人條件及擔保品狀況不同訂定之。
貸款期間
  • 首次購屋最長30年,非首次購屋最長20年。
  • 寬限期最長3年。
用途限制 購置住宅。
還款方式 寬限期內按月繳息;寬限期滿/無寬限期者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

手續費

  • 開辦費新台幣5,000元,海悅聯名卡友依動用情形享減收優惠。
  • 徵信費新台幣300元。

申請文件

  • 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
  • 買賣合約書(購置住宅)/土地建物權狀
  • 財力證明文件
  • 稅捐機關核發之「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各類所得分類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其他:撥款後2年內之提前還款,需依本行規定支付提前清償違約金。

備註:

  • IR(本行消費金融放款指標利率):係以台銀、土銀、合庫、華銀、一銀及彰銀等六行庫每月20日(遇假日時為次營業日)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平均數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三位(小數點後第四位四捨五入),並於次一營業日生效 (112年4月21日為1.593%),每月調整一次。
  • 本案總費用年百分率為2.09%起,係以貸款金額新台幣200萬元,貸款年期20年,無寬限期,各項費用以新台幣5,300元計算。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基準日為112年4月21日。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總費用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本行保有最終核貸與否及實際核貸金額與利率之權利,並對核貸款項保有決定動撥時程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及條件變動,悉依本行最新作業規定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辦理;主管機關之管制規定若有變更,應依相關規範辦理。

 

歡喜理財家

產品說明:一屋二貸,讓房貸還款之本金,轉入可循環動用之額度。

適用對象

  • 符合民法成年年齡、信用良好、具還款能力之本國國民。
  • 房屋座落位置及條件需符本行相關規範。

 專案介紹

貸款額度
  • 總貸款額度分為兩項額度,一為不循環動用額度;另一為循環動用額度。
  • 擔保品估值7成內之案件,就不循環動用額度中已清償本金,得自動移入循環動用額度。可循環動用額度每年檢視調整乙次。
貸款利率
  • 不循環動用額度:2.06%(IR(註1) +0.467%)起,定期浮動計息。
  • 循環動用額度:2.473%(IR(註1) +0.88%)起,機動計息。
  • 利率加碼依申請人條件及擔保品狀況不同訂定之。
貸款期間
  • 不循環動用額度:最長30年,寬限期最長3年。
  • 循環動用額度:1-3年。
用途限制 投資理財、他行轉貸、資金週轉等。
還款方式
  • 不循環動用額度:寬限期內按月繳息;寬限期滿/無寬限期者,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
  • 循環動用額度:隨借隨還,利息按月計付。

手續費

  • 開辦費新台幣5,000元
  • 徵信費新台幣300元

申請文件

  • 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
  • 買賣合約書(購置住宅)/土地建物權狀
  • 財力證明文件
  • 稅捐機關核發之「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各類所得分類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其他舉例說明

  • 王君以其新購的房屋向本行辦理「歡喜理財家」房屋貸款,其房貸借款成數為八成時,循環動用額度則為房貸本金還款至借款成數七成以下,每期還款的本金自動轉入該循環動用額度,本金還款愈多,可動用的循環動用額度金額亦相對增加。
  • 若王君的房屋購價為 1,000 萬元,其向本行申貸的不循環動用額度僅為 500 萬元時,則王君可申貸的循環動用額度則為 200 萬元再加上嗣後不循環額度每期償還的本金金額。

備註:

  • IR(本行消費金融放款指標利率):係以台銀、土銀、合庫、華銀、一銀及彰銀等六行庫每月20日(遇假日時為次營業日)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平均數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三位 (小數點後第四位四捨五入) ,並於次一營業日生效 (112年4月21日為1.593%),每月調整一次。
  • 本案總費用年百分率為2.09%起,係以貸款金額新台幣200萬元,貸款年期20年,無寬限期,各項費用以新台幣5,300元計算。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基準日為112年4月21日。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總費用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行保有最終核貸與否及實際核貸金額與利率之權利,並對核貸款項保有決定動撥時程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及條件變動,悉依本行最新作業規定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辦理;主管機關之管制規定若有變更,應依相關規範辦理。

 

以房養老貸款–歡喜樂活

產品說明:協助高齡者活化不動產,按月撥款取得生活安養所需資金,並可同時選擇定額累積可動用額度,退休生活不求人。

適用對象

  • 信用良好、年滿60歲之本國國民。
  • 房屋座落位置及條件需符本行相關規範。

專案介紹

貸款額度 最高按鑑價7成。
貸款利率
  • 2.363%起,每月定期浮動計息。
  • 利率依申請人條件及擔保品狀況不同訂定之。
貸款期間 最長30年,且申請人年齡加計貸款期間合計須≧90。
撥款方式 依貸款額度採月平均法按月定額撥付金額或定額給予額度。
累積型額度
動用方式
提供符合生活安養目的之證明文件申請動用。
還款方式
  • 貸款本金到期或終止時一次清償。
  • 貸款利息按月繳息,利息收取上限為月定額撥付金額或定額給予額度之1/3,餘未收取之利息(不另計息)於貸款到期或終止時一次清償。

手續費

  • 開辦費新台幣5,000元
  • 徵信費新台幣300元

申請文件

  • 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
  • 土地建物權狀

其他:撥貸前須委請律師辦理諮詢並取得律師諮詢認證函,相關之律師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備註:

  • 本案利率依本行消費金融放款指標利率加碼計算,本行消費金融放款指標利率按月調整。
  • 本案總費用年百分率為2.38%,係以貸款金額新台幣200萬元,貸款期間20年,貸款利率2.363%,各項費用以新台幣5,300元計算。本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基準日為112年4月21日。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總費用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總費用年百比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行保有最終核貸與否及實際核貸金額與利率之權利,並對核貸款項保有決定動撥時程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及條件變動,悉依本行最新作業規定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辦理;主管機關之管制規定若有變更,應依相關規範辦理。

 

行家理財方案-短期循環擔保

產品說明:錢賺錢、財聚財、轉動的資金更超值!”讓您的不動產可靈活轉動”!資金週轉調度,靈活便利,金融卡 + 透支 + 活存。

適用對象

  • 凡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本國國民。
  • 提供房屋、存款、股票、受益憑證、各種債券為擔保。
  • 不動產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

專案介紹

貸款額度 最高按購價/鑑價7成。
貸款利率
  • 2.473%(IR(註1) +0.88%)起,機動計息。
  • 利率加碼依申請人條件及擔保品狀況不同訂定之。
貸款期間
  • 一年期
  • 往來正常,得依還款情況約定到期自動展期續約。 按本行鑑估擔保品之放款值核貸, 額度內可循環使用。
用途限制 週轉理財
還款方式
  • 動用額度部分每月繳付利息(利息以ㄧ年365天為計息基礎,並以付息日前ㄧ月21日至當月20日為計息期間,計息期間動用之各筆借款,應按動用當日最高透支額計息)。
  • 未動用之額度,則不計息。本金可隨時還款。

手續費

  • 開辦費新臺幣3,000元
  • 徵信費新臺幣300元
  • 年度續約作業費新臺幣2,000元

總費用年百分率

 產品名稱  行家理財方案-短期循環擔保
 貸款利率  2.473%起
 開辦費(每件)  新臺幣3000元
 徵信費(每人)  新臺幣300元

註:貸款利率之基準日為112年4月21日

申請文件

  • 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
  • 土地、建物權狀
  • 財力證明文件
  • 稅捐機關核發之「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各類所得分類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其他附註:

  • IR(本行消費金融放款指標利率):係以台銀、土銀、合庫、華銀、一銀及彰銀等六行庫每月20日(遇假日時為次營業日)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平均數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三位(小數點後第四位四捨五入),並於次一營業日生效 (112年4月21日為1.593%),每月調整一次。
  • 貸款利率之基準日為112年4月21日。
  • 實際貸款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視客戶個案情形,授信條件將有所不同。
  • 本行保有最終核貸與否及實際核貸金額與利率之權利,並對核貸款項保有決定動撥時程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及條件變動,悉依本行最新作業規定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辦理;主管機關之管制規定若有變更,應依相關規範辦理。

 

行家理財方案-中期循環擔保

產品說明:三年期隨借隨還,依實際動用金額計算利息,讓您的不動產變為可靈活運用的資金!

適用對象

  • 符合民法成年年齡、信用良好、具還款能力之本國國民。
  • 房屋座落位置及條件需符本行相關規範。

專案介紹

貸款額度 最高按購價/鑑價7成,額度內可循環使用。
貸款利率
  • 2.573%(IR(註1) +0.98%)起,機動計息。
  • 利率加碼依申請人條件及擔保品狀況不同訂定之。
貸款期間 3年期
用途限制 週轉理財
還款方式
  • 動用額度部分每月繳付利息(利息以一年365天為計息基礎,並以付息日前一月21日至當月20日為計息期間,計息期間動用之各筆借款,應按動用當日最高透支額計息。)
  • 未動用之額度,則不計息。本金可隨時還款。

手續費

  • 開辦費新台幣5,000元
  • 徵信費新台幣300元

總費用年百分率

 產品名稱 行家理財方案-中期循環擔保
 貸款利率  2.573%起
 開辦費(每年)  新臺幣5000元
 徵信費(每人)  新臺幣300元

註:貸款利率之基準日為112年4月21日

申請文件

  • 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
  • 土地建物權狀
  • 財力證明文件
  • 稅捐機關核發之「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各類所得分類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其他備註:

  • IR(本行消費金融放款指標利率):係以台銀、土銀、合庫、華銀、一銀及彰銀等六行庫每月20日(遇假日時為次營業日)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平均數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三位 (小數點後第四位四捨五入),並於次一營業日生效 (112年4月21日為1.593%),每月調整一次。
  • 貸款利率之基準日為112年4月21日。
  • 實際貸款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視客戶個案情形,授信條件將有所不同。
  • 本行保有最終核貸與否及實際核貸金額與利率之權利,並對核貸款項保有決定動撥時程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及條件變動,悉依本行最新作業規定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辦理;主管機關之管制規定若有變更,應依相關規範辦理。

 

兆豐富二貸-次順位房貸

產品說明:活用不動產價值,滿足您的資金週轉需求,兆豐富二貸讓您資金取得更便捷。

適用對象

  • 年齡25~60歲具有還款能力之本國國民。
  • 本行既有房貸戶。

專案介紹

貸款額度 按本行鑑估辦法核貸
貸款利率
  • 3.253% (IR(註1) +1.66%)起,每月定期浮動計息。
  • 利率加碼依申請人條件及擔保品狀況不同訂定之。
貸款期間 最短2年,最長10年,且貸款期間加計申請人年齡合計不得超過70歲。
用途限制 購置耐久性消費品、投資理財、資金週轉等。
還款方式 採年金法,於貸款期間內,按月平均攤還本息,無寬限期。 

手續費

  • 開辦費按貸款額度千分之1.5計收,最低收新台幣3,000元。
  • 徵信費新台幣300元

申請文件

  • 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
  • 土地建物權狀
  • 財力證明文件
  • 稅捐機關核發之「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各類所得分類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其他備註:

  • IR(本行消費金融放款指標利率):係以台銀、土銀、合庫、華銀、一銀及彰銀等六行庫每月20日(遇假日時為次營業日)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平均數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三位(小數點後第四位四捨五入),並於次一營業日生效 (112年4月21日為1.593%),每月調整一次。
  • 本案總費用年百分率為3.29%起,係以貸款金額新台幣200萬元,貸款年期10年,無寬限期,各項費用以新台幣3,300元計算。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基準日為112年4月21日。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總費用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行保有最終核貸與否及實際核貸金額與利率之權利,並對核貸款項保有決定動撥時程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及條件變動,悉依本行最新作業規定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辦理;主管機關之管制規定若有變更,應依相關規範辦理。

 

內政部整合住宅補貼實施方案─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產品說明:由政府提供房貸優惠措施,減輕房貸族利息負擔。

適用對象: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核定並發予利息補貼證明者

專案介紹

貸款額度
  • 購置住宅貸款臺北市最高新台幣250萬元,新北市最高新台幣230萬元,其餘縣市最高新台幣210萬元。
  • 修繕住宅貸款最高新台幣80萬元。
貸款利率
  • 第一類客戶:按基準利率減0.533%計算。(目前為1.062%)
  • 第二類客戶:按基準利率加0.042%計算。(目前為1.637%)

註:基準利率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新臺幣500萬元機動利率」,自112年3月29日起為1.595%。

補貼期間
  • 購置住宅貸款最長20年(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5年)
  • 修繕住宅貸款最長15年(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3年)
用途限制 購置住宅、房屋修繕。
還款方式 寬限期內按月繳息;
寬限期滿/無寬限期者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

手續費

  • 開辦費新台幣5,000元
  • 徵信費新台幣300元

申請文件

  • 主管機關核發之利息補貼證明
  • 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
  • 買賣合約書(購置住宅)/土地建物權狀
  • 申請人之戶口名簿
  • 稅捐機關核發之「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各類所得分類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其他

  1. 住宅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應在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本貸款申請日之後或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本貸款申請日前二年內。
  2. 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主要用途登記應含有「住」、「住宅」、「農舍」、「套房」或「公寓」字樣。
  3. 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登記原因欄應登記為買賣;如登記為第一次登記,應提出買賣之證明文件(如經公證之建築改良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建物登記原因為拍賣者,得視為買賣。
  4. 本貸款核定戶應以申請人持有之住宅或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之住宅作為本貸款之抵押擔保品。以原申請書表所列符合申請條件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持有之住宅辦理貸款時,應在向金融機構辦理貸款之前,由原申請人向原受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辦理更名。
  5. 本貸款核定戶以原申請書表所列符合申請條件之配偶持有之住宅為抵押擔保品者 ,應檢具夫妻間約定為共同財產之證明文件及住宅所有權人之同意書,向承辦貸款金融機構辦理貸款,不受前項規定限制。

備註:

  • 本案第一類客戶之總費用年百分率為1.09%起;第二類客戶之總費用年百分率為1.67%起,係以貸款金額新台幣200萬元,貸款年期20年,各項費用以新台幣5,300元計算。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基準日為112年3月29日。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總費用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行保有最終核貸與否及實際核貸金額與利率之權利,並對核貸款項保有決定動撥時程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及條件變動,悉依本行最新作業規定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辦理;主管機關之管制規定若有變更,應依相關規範辦理。

 

信用貸款

特惠專案信貸

產品說明:「個人信用貸款」依照您的還款能力與信用狀況綜合評估後,貸予您一筆資金,協助您完成各種生涯計劃。 

適用對象

  • 信用良好、具完全行為能力、具還款能力之本國國民。
  • 年齡加計貸款年限不超過65歲。
  • 年薪達新臺幣30萬元以上。

專案介紹

貸款額度 最高新臺幣(以下同)300萬元。
貸款利率 最低2.34%(IR註1+0.747%)起,每月定期浮動計息。
貸款期間 最長7年。
用途限制 採年金法,於貸款期間內,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手續費

  • 開辦費3,000~9,000元
  • 徵信費300元

申請文件

  • 國民身分證
  • 財力證明文件(綜合所得稅清單、扣繳憑單或最近一年薪轉存摺等)

其他注意事項:

◎防詐騙宣導警語◎:

如有辦理貸款或債務協商需求,請逕與本行洽詢,切勿委託或找代辦業者,除可減輕您的負擔外,亦可減少不必要的糾紛。若於辦理過程接獲要求「先支付代辦費、服務費或高額報酬」,即非本行辦理之規定,提醒您勿受騙。

  1. IR(兆豐銀行消費金融放款指標利率):係以台銀、土銀、合庫、華銀、一銀及彰銀等六行庫每月20日(遇假日時為次營業日)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之平均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三位(小數點後第四位四捨五入),並於次一營業日生效 (112年4月21日為1.593%),每月調整一次。
  2. 本案總費用年百分率為3.61%起,係以貸款金額新臺幣30萬元,貸款年期5年,各項費用以新臺幣9,300元(包含開辦費9,000元/件、徵信查詢費300元/人)計算。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基準日為112年4月21日。
  3.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總費用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4. 貸款條件視個人信用及財力而定,兆豐銀行保有最終准駁權利,且核貸金額、利率、成數及其他貸款條件以兆豐銀行最後核准條件與簽訂之契約為準,兆豐銀行並對核貸款項保有決定動撥時程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及條件變動,悉依兆豐銀行最新作業規定辦理。主管機關之管制規定若有變更,應依相關規範辦理。
  5. 兆豐銀行未與任何代辦業者或行銷公司合作辦理貸款事宜,敬請您留意,以免損害自身權益。
  6. 申貸過程中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行客服0800-016-168。

 

其他貸款

教育部補助留學生貸款

產品說明:協助留學生籌備出國進修所需資金,讓優秀學子在追逐夢想過程中無後顧之憂。

適用對象

  • 以留學生本人為申請人及借款人。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具完全行為能力、無不良信用,於我國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畢業,並取得副學士學位、學士學位,或具有國內同等學力資格。 或於我國高級中等學校或大專校院其中之一教育階段畢業,出國修讀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博士學位。
  • 取得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博士班入學許可或在學證明文件之留學生。
  • 留學生家庭年收入需在新台幣200萬元〈含〉以下或留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姐妹有二人以上出國留學。
  • 未在國內貸有教育部就學貸款;或曾貸有教育部就學貸款,而已還清者。
  • 如為我國政府提供之各項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其領受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期間尚未結束者不得申貸。
  • 未貸有各地方政府辦理之留學貸款。
  • 在職進修者出國修讀研究所課程學分班,不可申請本貸款,正式攻讀碩、博士學位,始得申請本貸款。

專案介紹

貸款額度
  • 修讀博士學位:貸款總額度為新台幣200萬元。
  • 修讀碩士學位:貸款總額度為新台幣100萬元。
  • 碩、博士貸款,以各申請一次為限。
貸款利率 指標利率加碼計算後浮動計息。

  • 指標利率:中華郵政定期儲金一年期存款額度未達新台幣500萬元機動利率(112年03月29日為1.56%)。
    • 寬限期內:依年所得分為全息、半息和免息。*全息:指標利率+1.4%,半息:全息之一半。
    • 寬限期外:指標利率+1.15%。
  • 加碼部份由教育部適時檢討調整,加碼後之利率並由教育部公告。

備註:98年1月6日教育部修正利率計算方式前之舊案,須與本行簽立「增補條款契約書」後,改按上述方式計息。

貸款期間
  • 修讀博士學位:最長十六年,含寬限期五年。
  • 修讀碩士學位:最長十年,含寬限期三年。
  • 寬限期屆滿,依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用途限制 所借款項限於本行結購外匯。
還款方式
  • 寬限期間 (就學期間) 無須償還貸款本金。
  • 寬限期屆滿,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

手續費

  • 信用查詢費,每人新台幣300元
  • 撥貸手續費:每次撥貸時,按撥貸金額計收0.15%手續費。

申請文件

  • 留學生護照影本。
  • 我國政府立案之高中及大專畢業證書影本或國內同等學力證明文件。
  • 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博士班入學許可或在學證明文件。但因欠缺財力證明而無法取得正式入學許可者,得以原則同意入學證明代之。
  • 留學生及保證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或銀行認可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 留學生已出國就讀,無法親自辦理本貸款者,應檢具公證人或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認證之授權書,及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該留學生入出國紀錄等相關文件,委託國內之人代為辦理。
  • 稅捐機關出具之留學生最新全戶各類所得資料。
  • 留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姐妹有二人以上出國留學者,應另檢附其他兄弟姐妹出國留學在學證明或入學許可證明文件。
  • 受領公費期間已結束,經原核派機關核准自費在國外進修者,應檢附該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
  • 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申請書及其附表(下載連結)

 其他

  • 申請人需另覓配偶以外之一人擔任連帶保證人。
  • 寬限期內或依「教育部補助留學生就學貸款辦法」第九條第三項但書延長貸款期限者,每年應繳交留學生成績單或註冊證明等在學證明,及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該留學生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等相關文件。
  • 其他詳教育部及本行相關規定。
  • 詳情請逕至教育部留學生貸款專區查詢

備註:

申請人如違反碩、博士貸款各申請一次為限之規定,經教育部撤銷貸款資格,其因本貸款所得之所有款項,均溯自借款日起改按本行消費金融放款指標利率(IR)加碼6.06%每月定期浮動計息。本行消費金融放款指標利率係以台銀、土銀、合庫、華銀、一銀及彰銀等六行庫每月20日(遇假日時為次營業日)之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平均數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三位(小數點後第四位四捨五入),並於次一營業日生效 (112年4月21日為1.593%),每月調整一次。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產品說明:為提升青年創業環境,促進經濟發展,提供創業經營所需資金。

適用對象:5年內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之事業,符合下列條件者,得以負責人或事業體名義,擇一提出申貸:

負責人名義 事業體名義
負責人為我國設有戶籍國民者 負責人非我國設有戶籍國民者
  • 負責人為中華民國國民
  • 我國設有戶籍
  • 年滿18歲至45歲
  • 3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20小時或取得2學分證明
  • 負責人出資額占該事業體實收資本額20%以上(屬立案事業無出資額登記者不受此限)
  • 我國設有戶籍
  • 年滿18歲至45歲
  • 3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20小時或取得2學分證明
  • 年滿18歲至45歲
  • 持有我國政府核發之創業家簽證、就業金卡或有效居留證。

專案介紹

用途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

(事業設立登記後8個月內提出)

週轉性支出 資本性支出
貸款額度 最高200萬元 最高400萬元 最高1,200萬元
貸款利率

2.17% (P7+0.575%)

利息補貼

111.03.31前申請額度100萬元內全額補貼,最長5年

貸款期間

(以最長期間列示,內含寬限期)

6年 6年 廠房:15年

機器設備: 7年

寬限期

(以最長期間列示)

1年 1年 廠房: 3年

機器設備: 2年

信保保證成數 9~9.5成 8~9成

109.8.1後新增貸款歸戶金額100萬元以下之部分:間接9.5成

動用方式 可分次申請、分批動撥,不得循環動用、借新還舊,申請利息補貼案件最晚於111.6.30前動撥完畢
償還方式 寬限期後,本金或本息平均攤還

各項費用

  • 開辦費:新臺幣5,000元。
  • 信用查詢費:每人每次新臺幣300元。
  • 其他費用:移送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者應按規定計收保證手續費)。

申請文件

  • 本行消費金融專用借款申請書暨個人資料表。
  • 證明事業體符合資格之文件。
  • 證明負責人符合資格之文件。
  •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切結書。
  •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申請表 (100萬(含)以下) /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計劃書 (逾100萬)。

保證人

  • 以負責人名義申請:100萬元(含)以下不得徵保證人,逾100萬元以上以一人為限。
  • 以事業體名義申請:依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本行規定辦理:
    1. 負責人及實際負責(經營)人須為連保人。
    2. 獨資、合夥企業以負責人為借款人不須再徵提該借款人為連保人。

相關規定

依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之「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要點」、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之「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信用保證要點」及本行有關規定辦理。

  1.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2.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備註:

  • P7為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新臺幣500萬元機動利率,目前(112.03.29)為1.595%。
  • 本專案總費用年百分率為2.89%起,係以貸款金額新臺幣30萬元,貸款年期5年,各項費用以新臺幣5,300元計算,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基準日為112.06.15。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兆豐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貸款條件視個人信用及財力而定,兆豐銀行保有最終准駁權利,且核貸金額、利率、成數及其他貸款條件以兆豐銀行最後核准條件與簽訂之契約為準,兆豐銀行並對核貸款項保有決定動撥時程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及條件變動,悉依兆豐銀行最新作業規定辦理。主管機關之管制規定若有變更,應依相關規範辦理。
  • 兆豐銀行未與任何代辦業者或行銷公司合作辦理貸款事宜,敬請您留意,以免損害自身權益。

 

特定金錢信託受益權自行質借

產品說明

  • 專為持有本行所定特定金融商品(含基金和債券)之本行專業投資人提供融資額度,以利資產活化。
  • 隨借隨還,無動用免計息。

適用對象:本行認定之專業投資人。

專案介紹

貸款額度 最高5成
貸款利率
  • 新臺幣信託受益權:2.623%(IR+1.03%)起。
  • 外幣信託受益權:按貸款幣別分別依本行規定計收。
  • 利率加碼依申請人條件狀況不同訂定之。
貸款期間 最長一年,屆期得申請續約。
還款方式 按月計息,本金於借款屆期時一次清償。

手續費:

  • 開辦費:新臺幣5,000元
  • 徵信費:新臺幣300元

申辦文件:

  • 國民身分證及健保卡(或駕照)
  • 財力證明文件

 備註:

  • 限以申請人本人為委託人暨受益人並以兆豐銀行擔任受託人之信託受益權設定質權為擔保辦理授信業務。可設定質權之信託受益權標的認定標準依兆豐銀行規定。
  • 新臺幣信託受益權以借貸新臺幣為限;外幣信託受益權以借貸原幣別為限,不得借貸新臺幣。
  • 以本業務質借之資金再轉為信託財產進行投資運用時,所取得之信託受益權不得再行質借。
  • 貸款利率依不同幣別,按兆豐銀行消費金融放款指標利率(IR)、兆豐銀行美元基礎放款利率、兆豐銀行人民幣短期貸款利率等為指標利率加(減)碼計息。IR(兆豐銀行消費金融放款指標利率):係以台銀、土銀、合庫銀、華銀、一銀、彰銀每月20日(遇假日時為次營業日)之一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平均數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三位(小數點後第四位四捨五入)並於次營業日生效,且每月調整一次,目前(112.4.21)為1.593%,外幣指標利率則不定期更新。
  • 貸款利率之基準日為112年4月21日。
  • 上述貸款條件適用自然人,法人倘符合兆豐銀行認定之專業投資人資格亦可申辦本業務,相關貸款條件另請洽詢兆豐銀行各分行。
  • 貸款條件視個人信用及財力而定,兆豐銀行保有最終核貸與否及實際核貸金額與利率之權利,並對核貸款項保有決定動撥時程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及條件變動,悉依兆豐銀行最新作業規定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辦理;主管機關之管制規定若有變更,應依相關規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