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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媒體持續關心簡訊詐騙議題,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在例行記者會上被媒體提問簡訊詐騙問題,引起討論。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強調「金融機構不應透過簡訊要求客戶輸入資訊,並提醒民眾不要輕信來源不明的訊息,包括社群網站、通訊軟體、電子郵件,除了往來金融機構之官方網站、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APP外,切勿在其他網站輸入個人資訊,以免遭受詐騙」。
持續加強防詐措施:禁止金融機構寄送超連結交易簡訊
根據知識長了解,金管會在2年前就已經發布相關公文,要求金融機構不得在簡訊中嵌入連結,引導客戶輸入敏感資訊。這2年來也要求各金融機構嚴格實施,目前金融機構發送簡訊嵌入連結,僅可用於官網廣告宣導、告知事項等,但不得輸入任何交易資訊,例如帳號、密碼及認證碼。
如果民眾收到類似簡訊,提供連結並要求輸入帳號、密碼、認證碼等資訊,那麼很可能就是詐騙。應保持警覺,不輕信這類訊息,以確保自己的金融安全。如果有任何疑慮,應該直接聯繫該金融機構以確認訊息的真實性,不要隨意回覆或點擊連結。
警示戶激增,洗錢防制法強化懲處力度
與人頭戶有關的「警示戶」在第二季已經增加到十萬多戶,且數據還在持續增加中。童政彰副局長呼籲民眾不要將帳戶賣給他人作為人頭戶使用,且為了防止詐騙集團橫行,洗錢防制法已於6月14日修正公布,並增訂了相關規定。若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的銀行帳戶資訊,或是將自己或他人的銀行帳戶提供給他人冒名使用,將構成「買簿罪、賣簿罪」。
根據洗錢防制法15之1「買簿罪」最重判刑5年,最高罰款3000萬元。而「賣簿罪」即把帳戶賣給他人的行為,刑期、罰金根據不同情節而定,最重將判刑3年,另併罰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
警惕金融詐騙陷阱,不成為受害者!
金融詐騙問題一直存在,雖然金管會已經在2年前就針對此問題發布了相關規範,並呼籲民眾保持警惕,以確保個人資訊的安全。但仍然頻繁傳出各式金融詐騙。同時、也希望民眾能了解相關法規,切勿提供帳戶給他人冒名使用,否則將面臨刑事處罰。對於各式金融簡訊、電子郵件也要多加小心,不隨意點選連結並輸入個人資訊以免落入詐騙集團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