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都希望減輕房貸壓力,有網友提出一個想法:買房後不自住先出租,收到的租金繳自己的房租和補貼房貸。但眾人認為漏洞太多,沒考慮到房屋損耗與房客素質未知等問題。
一名網友在論壇PTT發文,表示自己有意利用買房後出租投資,打算先買一間三房兩廳的房子,之後以每月2萬3千元左右的租金出租,自己和家人另外租屋居住,並覺得孩子還不到一歲時,可以先去住租金約1萬5千元、一房一廳的小空間住就足夠,等到3年後孩子3歲時,再搬回自己買的房子住。
他解釋,假設收到2萬3千元租金,付完1萬5千元房租後,每月還有8千元可以補貼房貸,3年下來就大約能多出28萬元可以拿來繳房貸,這樣看來似乎不無小補。他也想問大家的對於這個計畫的看法:「換作你們會選擇這樣做嗎?」……《詳全文:https://house.ebc.net.tw/opinion/1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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