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於2022/6/1更新🔔
營利事業課稅及申報規定:
一、 房地合一稅 2.0 課稅所得如何計算?
答:房地合一稅 2.0,營利事業之房地交易所得採分開計稅、合併報繳為原則;如屬興建房屋完成後第 1 次移轉之房地交易,該房地交易所得應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計算參閱第十三題)。有關分開計稅之房地交易所得計算方式如下:
(一)房地交易所得或損失(A) =成交價額-成本-相關費用損失
(二)房地課稅所得計算
1.當 A>0,且 A>當次交易依土地稅法第 30 條第 1 項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下稱土地漲價總數額)
該筆房地交易課稅所得=A-土地漲價總數額-當年度或前 10 年房地交易損失(註)
註:前 10 年房地交易損失指適用房地合一稅 2.0 核定之房地交易損失
2.當 A>0,且 A≦土地漲價總數額,該筆房地交易課稅所得=0
3.當 A≦0,該筆房地交易損失(A)得自房地交易課稅所得減除。
註:房地交易損失抵減順序:
(1) 當年度適用相同稅率之房地交易所得。
(2) 當年度適用不同稅率之房地交易所得。
(3) 尚有虧損餘額,得自交易年度之次年起 10 年內之房地交易所得減除。
資料來源 ☞ 財政部
〘相關議題更多討論歡迎至房屋貸款知識家 ✍️ 〙
點我諮詢知識長 ✉️ https://lin.ee/iSWCzo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