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氣冷了,但交易糾紛不會跟著冷
市場普遍認為,當房市交易量下滑,買方議價空間擴大,購屋風險應該隨之降低。事實恰好相反。景氣趨冷時,部分建商為壓縮成本,容易在施工品質上讓步;部分仲介為促成交易,口頭承諾的內容會比熱市時更大膽。業界專家明確指出,買氣低迷的階段,正是購屋糾紛的高發期。
以下三個結構性風險,是當前市場條件下最容易被忽略的。
風險一:貸款承諾的法律效力等於零
第七波信用管制實施後,貸款成數成為多數買方最大的焦慮來源。為了化解疑慮促成簽約,仲介常見的話術是:「這間地段好,配合的銀行一定貸8成。」
但在法律架構下,仲介的口頭保證不具任何效力。一旦銀行核貸結果低於預期,買方若要解約,反而可能構成違約,已繳的斡旋金或定金將面臨沒收風險。
唯一的保障方式,是將貸款條件明確寫入契約的特別約定事項,包含具體的銀行名稱、貸款成數下限,以及成數不足時的解約機制與退款條款。專家特別強調,僅寫「貸款8成」遠遠不夠,必須明確到可執行的程度,否則條款形同虛設。
風險二:「現況交屋」不等於「所見即所得」
中古屋交易中,「現況交屋」是最常見的契約用語,也是糾紛密度最高的四個字。
第一層風險是附屬設備的認知落差。看屋時存在的冷氣、鞋櫃、燈具,若未在合約中以設備清單形式逐項載明品牌與型號,屋主在交屋前拆除搬走完全合法。「現況」的定義是交屋當下的狀態,不是你第一次看屋時的狀態。
第二層風險是隱蔽瑕疵的責任歸屬。「現況交屋」並不免除賣方的瑕疵擔保責任。漏水、海砂屋、輻射鋼筋等重大瑕疵,即使契約載明現況交屋,賣方仍有法定告知義務。若交屋後發現此類問題,買方應立即以存證信函通知屋主與仲介。仲介依法負有調查義務,不能僅收取佣金而迴避責任。
風險三:預售屋的時間差與資訊落差
預售屋的風險結構與成屋截然不同,當前市場環境下有兩個面向需要特別警覺。
第一是提早交屋的資金斷鏈效應。部分建商為加速資金回籠,將原定6至7年的工期壓縮至3年。對於依賴長工期分散備款壓力的買方而言,提早交屋等同於儲蓄計畫被腰斬,疊加第七波信用管制的貸款緊縮,資金缺口可能瞬間擴大至數百萬元。部分建商願意協商「轉單換案」,將已繳款項移轉至交屋期較晚的案件,但若協商破裂,買方面臨的違約金上限為總價15%。
第二是廣告話術的法律邊界。「無敵景觀」屬於主觀形容詞,不具法律約束力;但若建商使用「永久景觀」等具體承諾性用語,例如前方為公園或保護區,則可能構成契約條件。至於「捷運即將通車」、「科技大廠進駐」等政策題材,建商多以「引用公開資訊」作為免責依據,一旦政策延宕或跳票,消費者幾乎無從求償。
降低風險的務實策略
對於缺乏工程專業背景的一般買方,務實的做法是優先選擇具備第三方認證的建案。SGS認證針對施工品質進行監控,耐震標章則不僅審查設計圖面,還包含實地取樣檢測。這類建案通常存在一定的價格溢價,但本質上是將品質風險轉嫁給專業機構,對買方而言是成本效益相對明確的保障方式。
知識傳媒結語
房市熱絡時,價格上漲可以掩蓋交易過程中的瑕疵與資訊不對稱;一旦市場轉冷,這些結構性問題便會逐一浮現。
當前環境下,購屋者面對的核心挑戰並非價格高低,而是交易過程中的資訊落差與契約保障不足。仲介的口頭承諾、契約中模糊的現況交屋條款、預售屋廣告的修辭邊界——這些灰色地帶,在景氣好時被默許,在景氣差時則成為糾紛的引爆點。
在所有的自保手段中,最基本也最有效的只有一條原則:任何影響你財務決策的承諾,都必須以白紙黑字的形式存在於契約之中。口頭保證的有效期限,往往只到你簽名的那一刻。
被銀行說「條件不符」?
先別放棄
卡循過高
信用瑕疵
負債比超標
房貸經驗
貸款知識平台
陪你走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