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地主在跟建商談合建時,覺得拿到房子就好,簽約就當作完成任務了,結果幾年後交屋一看,坪數怎麼「縮水」?公設怎麼變這麼高?有的甚至原本談好40坪,實住只剩30出頭,氣得跳腳卻求償無門,問題就出在當初合建契約裡——找補條款沒寫清楚!
這篇就要帶你一次看懂「找補條款」的重點,包括要怎麼訂、怎麼算、誤差多少才能退約,讓你未來收屋不吃虧。
一、別只看「幾坪」!合約要約定的是分回「容積比例」
很多建商開口閉口說「給你兩戶、共80坪」,但你不知道的是,這80坪可能一大半是公設,實際住起來空間遠比你想像小,這就是所謂的「公設灌水」。
該怎麼做?
合約裡要寫「地主分回總容積的 XX%」,而不是幾坪、幾戶
例如:總建案容積2,000坪,地主拿25%,就是500坪(含主建物+附屬空間), 這樣建商要
灌水也難,因為總分母是定死的
二、一定要寫清楚「找補機制」與金額上限
萬一到交屋時發現實際坪數少了怎麼辦?合約裡要先想好這件事:
情況 | 合理作法 |
---|---|
實際坪數少於約定 | 建商全額找補給地主,不應設補償上限 |
實際坪數多出一點 | 地主補差價,但最多補 2% 的金額就好 |
補充:若誤差超出2%,或有主建物與附屬空間模糊不清,合約要加註「雙方應重新協商或請第三方認定」。
小提醒:
- 記得把主建物、陽台、樓梯間、機房等空間分類清楚
- 每種空間有不同單價,不能混算成一坪價來補差
三、找補金額怎麼算?千萬別用「總價除以總坪數」這種錯誤算法!
很多人以為坪數少了,就用建案總價去除總坪數,再乘以少掉的坪數來算補償,這方法其實很容易吃虧!
正確的算法應該這樣來:
- 先分析你原本的總價組成:土地價格、主建物價格、附屬空間價格、分攤的公設成本
- 把誤差區分成哪個類別——是少了主建物?還是陽台?
- 用對應單價來算找補金額,最好合約裡也約定找補金額「一次清算、不計利息」
根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這些原則都有明文規定,不是建商說了算。
四、坪數誤差超過多少,才可以要求「解除契約」?
根據法規與慣例,只有在「主建物或土地面積誤差超過3%」以上時,你才有可能依法解約。換句話說:
- 少1%、2%只能請建商補差額
- 沒達3%是不能主張退約的
所以別等交屋才算,要在簽約時就把這條寫清楚,保障未來權益。
知識傳媒結語:不是不能合建,而是不能「含糊簽約」
合建契約其實是地主跟建商合作的根本,裡面牽涉的坪數、比例、空間定義、權狀面積等等,每一項都會影響你未來拿到的房子長什麼樣。如果找補條款沒寫清楚,不只分回會縮水,連後續稅費、貸款都會連帶出問題。
知識傳媒建議:
- 合約裡明訂容積比例分配,不要只寫幾坪幾戶
- 坪數誤差怎麼補、誰補多少,條文裡要寫清楚上限與方式
- 單價分類明確(主建物 vs 附屬 vs 公設),避免模糊混淆
- 尋求專業團隊(律師、代書、地政士)協助審約與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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