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老屋問題長期懸而未解,屋齡超過三十年的住宅占全體住宅比例持續攀升。過去建商主動接洽地主、積極整合都更案的景況,近年已明顯收斂。台北市都更學會理事長吳厚毅直指現況:開發商如今對都更案採取「談得來就談、談不來算了」的觀望態度。
建商退場的核心原因有二。其一,營建成本大幅攀升,雙北地區每坪造價從過去約15萬元飆升至25至30萬元,原有的地主分回比例難以支撐合理利潤空間。其二,一件都更案從整合到完工往往耗時五至十年,在信用管制收緊、房價走勢不明的環境下,資金周轉風險難以評估,建商轉而偏好直接購置素地自行開發。
自主都更的制度邏輯與優勢
面對建商退縮,「自主都更」提供地主另一條路徑:由地主組成更新會,自行出資重建,不需引入建商作為合建對象。
中國建經公司董事長鄭重指出,自主都更的核心優勢有兩點。第一,排除建商利潤分配,重建後的增值空間由地主完整保留。第二,地主掌握建材選擇、格局規劃與施工監督的主導權,降低依賴單一建商所產生的履約風險。
現實落差:雙北七年僅22件
然而,制度上的吸引力與實際執行之間存在顯著落差。根據內政部統計,2019年至2025年間,雙北地區都市更新核定案共439件,其中自主都更僅22件,佔比不足5%。
主要障礙集中在兩個面向。
組織穩定性不足。自主都更需成立更新會,理監事每三年改選一次,但都更周期往往長達五至七年。主導成員更替導致決策中斷,整合成本極高。
融資管道受阻。更新會屬一案型組織,缺乏業績與資本積累,金融機構放款意願低。多數案件最終卡在無法取得足額建設資金。
政府回應:2026年修法方向與業界建言
2025年賴清德總統指示將「擴大自主都更」列為施政主軸,行政院長卓榮泰宣示目標為降低地主的重建資金門檻。內政部國土署已於今年3月召開政策研討會,預計4月向行政院提出修法方案。
業界提出四項具體建言。第一,將「代理實施者」機制納入法規,允許專業建經公司受地主授權代為操盤,提升銀行放款意願。第二,明確統籌輔導機構的職責範疇,確保服務涵蓋都市計畫、工程管理至財務規劃的完整流程。第三,提高前期可行性評估的政府補助額度,降低地主啟動門檻。第四,將自主都更融資排除於《銀行法》第72條之2的放款上限管制之外,從制度層面解決資金瓶頸。
合建與自主都更的實務選擇
現階段各縣市住都中心提供半官方輔導平台,可協助地主評估可行路徑並篩選專業團隊。實務上,具備自主都更知識的地主,在面對建商合建談判時,議價能力明顯提升。「自主都更」作為可行的備選方案,本身即構成對建商條件的制衡力量。
未來都更市場的格局,可能走向地段條件佳者由建商主導、基地較小或住戶凝聚力強者採自主重建的雙軌並行模式。無論選擇哪條路徑,「共識整合、資金來源、專業團隊」三個要素的到位程度,仍是決定都更能否推進的根本變數。
知識傳媒結語
內政部4月即將提出的修法方案,核心在於能否同步解決「組織穩定性」與「融資可行性」兩個結構性障礙——若修法僅針對其中一項,自主都更的實際案件數恐怕難有顯著提升。對於正在評估老屋重建選項的地主而言,在修法方向明朗之前,這兩個變數是否已納入您的決策判斷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