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為避免死後子孫爭產,或是希望把財產分一些給疼愛的孫子,會預先立遺囑。資深地政士表示,立了遺囑要注意,不要把名下資產進行信託,否則精心規畫且經公證的遺囑,將會淪為廢紙一張。
最近就有一案例。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由於長孫在阿公過世時負責「捧斗」,因此很多老人家會特別疼愛長孫。新北一位老人家也這樣,除了平常疼孫如命,也決定在百年以後,把名下資產分一些給長孫。
只是按照民法1138條規定,長孫並沒有繼承權,於是他透過民間公證人預立了一份公證遺囑,將名下價值數千萬元的多筆不動產,鉅細靡遺逐一分配,繼承人除了子女,當然也包括長孫……《詳全文: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7836653?from=edn_subcatelist_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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