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專法修法擬推「最短租約 3 年」,引爆房東恐慌!面對請不走的「租霸」風險,房產專家與崔媽媽基金會呼籲增訂「租霸條款」平衡權益。房東該如何自保?本篇專欄為您深入解析修法衝擊與應對策略。
前言:請神容易送神難?房東的集體焦慮
試想一下,房子出租卻被法律強制規定「至少要租 3 年」,且期間不能拒絕房客遷戶籍、申請補貼,連漲租都被限制。這聽起來是否像簽了一張「不平等條約」?
這正是內政部 9 月 4 日提出的租賃專法修法方向,引爆市場爭議的核心。對於房東來說,最害怕的不是少賺房租,而是遇到「趕也趕不走、要錢沒有命一條」的租霸。一旦簽了 3 年長約卻缺乏退場機制,資產恐將淪為惡夢。
一、 修法震撼彈:房東的權益保衛戰
這次修法被稱為租屋市場的「九二一大地震」,四大方向讓房東冷汗直流:
租期保障最短 3 年:降低資產活化彈性。
限制租金漲幅:通膨時代變相壓縮收益。
禁止阻擋遷戶籍與補貼:增加稅務曝光風險。
免費法扶:房客打官司免費,房東卻要自掏腰包。
資深房產專家直言:「政府修法不應只偏向一方。市場不僅有惡房東,也有惡房客。若只顧保障房客,長期下來只會逼房東出走。」當出租變成高風險行為,理性房東只有兩條路:賣房退場,或是把風險成本轉嫁到租金上。
二、 當「善良」遇到「租霸」:連崔媽媽都看不下去了
令人意外的是,長期挺房客的「崔媽媽基金會」,這次也與「租賃住宅服務總會」站在同一陣線,呼籲政府正視「租霸問題」。
為什麼?因為第一線慘案太多了。有的房客欠租搞失蹤,有的破壞房屋結構,甚至違法轉租。現行法律下,趕走這些人需經漫長訴訟,少則半年多則兩年,期間不僅沒租金,還得付律師費。若未來強制綁定「3 年租約」,對房東無疑是雪上加霜。
三、 專家的解方:增訂「租霸條款」才能平衡
面對政策大浪,房東該如何自保?目前市場共識是推動增訂「租霸下車條款」。這不是欺壓,而是要求公平。綜合產業界與各大公會建議,具體防禦機制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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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水斷電權: 房客惡意欠租達一定期限,房東應有權申請斷水斷電,而非被動等待判決。(註:目前極力爭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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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公證效力強化: 擴大公證效力。一旦嚴重違約(如欠租),房東可持公證書直接強制執行,跳過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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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違約視同到期: 法律應明定,若房客嚴重違約,視同租約屆滿,房東有權立即收回房屋。
借鏡德國與日本,雖然保障房客,但也給予房東在特定情況下的強力收回權,這才是健康的雙贏生態。
四、 市場的反撲:弱勢恐更難租房
專家進一步分析,若修法強行通過而無配套,將產生兩個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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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上漲: 羊毛出在羊身上,房東會將風險成本加在租金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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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選變嚴: 為避開租霸,房東將傾向租給工作穩定的菁英族群。單親、高齡等弱勢族群,反而會因房東「怕麻煩」而被拒之門外。
這就像是原本想保護弱勢,結果卻把門檻築得更高,造成「雙輸」。
知識傳媒結語:房東們,現在是你發聲的時候
面對 2026 年可能的政策變局,房東最好的策略是「預防勝於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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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租約公證: 在新法未定案前,簽約務必要求公證,並載明逕受強制執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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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選房客: 多花時間查核工作與信用,這比什麼條款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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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動態: 密切關注公會動向,適時表達意見。
租賃市場需要的是「平衡」。只有當房東敢出租、房客租得起,市場才能真正活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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