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3 月 4 日,財政部發布最新公告,調整全台舊制房屋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全台 368 個行政區中,有 177 個區域的課稅比例上調,其中 13 個行政區調幅達 5 個百分點。對持有 2015 年底前購入房屋、近期計畫出售的屋主而言,此次調整直接影響報稅季的稅務負擔。
舊制課稅機制:所得額如何計算
2016 年房地合一稅制施行前取得的房屋,出售時適用舊制,以「財產交易所得」方式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若屋主無法提供原始取得成本憑證,國稅局將依下列公式核定所得:
房屋評定現值 × 財政部公告適用比率 = 財產交易所得
此所得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依累進稅率課徵,最高稅率達 40%。財政部定期依市場行情調整各行政區的適用比率,此次調整即反映近年房價上漲後的修正。
此次調整重點區域
台北市:中山、松山、中正、大安、信義 5 區,適用比率調升至 48%,意即國稅局認定房屋現值的 48% 為屋主的財產交易所得。
新北市:板橋、中和、永和、三重、新店、蘆洲、新莊、土城 8 個核心行政區調整至 44%;林口區調整至 42%。
台中市:西屯區與南屯區調整為 35%。
以新北市換屋族為例,若出售一間房屋評定現值 300 萬元的老公寓,適用 44% 比率後,核定所得為 132 萬元,依所得稅率級距計算,實際稅負可能增加數萬至十數萬元。
高價住宅:單價門檻的隱性風險
除適用比率調整外,符合「高價住宅」條件的物件將改以實際成交價比例核實計算,稅負通常顯著高於一般公式。
114 年度各縣市高價住宅認定門檻如下:
- 台北市:總價 6,000 萬元以上,或每坪單價超過 120 萬元
- 新北市:總價 4,000 萬元以上,或每坪單價超過 75 萬元
- 台中市、桃園市:總價 3,000 萬元以上,或每坪單價超過 50 萬元
需特別注意的是,高價住宅的認定採「總價或單價擇一」,兩項條件只要符合其一即適用。台北市部分坪數較小的老公寓,總價未必超過 6,000 萬元,但若每坪成交單價超過 120 萬元,同樣進入高價住宅計算範疇。一旦適用,所得額改依「實際房地總成交金額 × 房地比 × 20%」核定,與一般公式差距可能達數倍。
出售前的稅務試算建議
舊制房屋的稅務規劃,核心在於簽約前先行試算。建議在確定售價前,依最新公告比率估算財產交易所得,並確認每坪成交單價是否觸及高價住宅門檻。若持有原始購屋憑證(如買賣契約、繳款紀錄),可向國稅局申請按實際成本核算,視情況可能較公式計算更為有利。
報稅期限為隔年 5 月,但稅務規劃應在簽約前完成,而非交屋後才進行。
知識傳媒結語
財政部此次並未修法加稅,而是透過行政調整「課稅標準比率」的方式,使舊制房屋的稅負在不引發立法爭議的情況下實質提高。這種機制設計引發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在房屋稅制的舊制與新制之間,資訊落差究竟有多大?持有舊制房屋的屋主,有多少人清楚自己實際面對的稅務條件——而非僅僅知道「不用繳房地合一稅」這個不完整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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