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出租或社會住宅的包租公福音報到。信託公會14日指出,公益出租、社宅的不動產信託案件,不適用優惠稅率出現新變化,內政部已點頭鬆綁,凡以住宅成立的信託,於信託存續期間作公益出租或社會住宅使用,可適用房屋稅等三項稅負優惠,以租金收入看,同樣每月1.6萬元租金,每年稅負差距達16倍之多,新政策將於今年內上路。
由於缺少賦稅誘因,導致民眾辦理不動產信託後,租給弱勢、公益團體意願始終不大,也成為立委及信託公會持續溝通的重點政策,並終取得內政部同意鬆綁限制。
依內政部2024年11月26日函釋,以住宅成立信託(含自益及他益信託)於信託存續期間作公益出租或社會住宅使用,有三大稅負優惠,分別為房屋稅、地價稅及綜合所得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地價稅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信託存續期間租金收入,適用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5萬元免綜合所得稅優惠……《詳全文:http://sky/house/story/499871》
點我諮詢知識長 https://lin.ee/iSWCzo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