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親人遺產中若有房屋、土地,當年度生存期間的房屋稅、地價稅(合稱房地稅),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計算方式是以應納稅額乘以生存期間占課稅期間比率。
北區國稅局舉例,被繼承人甲君在2023年3月20日死亡,名下遺留房屋及土地,2023年的房屋稅為7萬元、地價稅12.6萬元,甲君的繼承人分別在5月、11月繳稅。至於在遺產稅部分,計算可扣除金額時,分為兩部分來看……《詳全文:http://sky/house/story/1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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