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不生是目前社會的趨勢,所以當發生繼承時,繼承人間繼承遺產的方式,該協議分割還是均分繼承?專家就提醒,小心一步錯,高額房地合一稅找上門。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就分享一名案例,媽媽於112年往生,配偶已經去世,繼承人有2位女兒,長女已婚,次女未婚。媽媽遺產中有一間民國88年間購買的房屋、現金存款及股票,為了公平起見,姐妹就以均分繼承的方式,由姐姐及妹妹各取得媽媽遺產的2分之1,所以這間房屋就由姐妹各持分2分之1。
113年初未婚妹妹也往生了,因為妹妹未婚且沒有子女,所以,姐姐就變成了繼承人,繼承妹妹所有的遺產,也包括這間來自媽媽繼承的2分之1房屋……《詳全文:http://sky/house/story/1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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