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為了節稅申請地價稅特殊稅率,常見有兩大錯誤。地方稅務局指出,首先是自用住宅土地,已不符合自住要件卻未申報;其次是核准適用特別稅率,用途變更後卻未辦理申報。
地價稅每年11月開徵,課稅所屬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民眾若要申請減免或特殊稅率,記得留意相關適用要件,以免遭到地方稅稽徵機關查獲,遭到補稅甚至處罰。
首先最常見的地價稅減免為自用住宅用地,由於自住用地適用稅率為千分之2,民眾申請踴躍。但地方稅務局提醒,若全戶戶籍遷出自用住宅用地;或房屋供自己或他人營業或執行業務事務所等使用;房屋出租供他人居住,未作自用住宅使用等三種情況,將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無法再適用較低的自住稅率……《詳全文:http://sky/house/story/1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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