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案」,提高囤房稅稅率,且低價房屋免稅自然人以3戶為限。財政部昨公告「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明定12類房屋免納囤房稅計算,適用免稅3戶則須於每年3月22日前擇定,若未於期限內擇定,由稅捐機關按稅額由高至低從優擇3戶免徵。
「囤房稅2.0」今年7月起實施,明年5月正式開徵,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提高為2%~4.8%;且為防杜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避稅,大幅限縮低價房屋免稅對象,明定住家用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適用對象,以自然人持有全國3戶為限,並排除非屬自然人(例如法人)持有者之適用。
財政部昨公告「住家用房屋戶數認定及申報擇定辦法」,與預告草案不同的是,應稅房屋免納入囤房稅戶數計算,由11類增為12類,新增於課稅所屬期間焚燬、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的房屋不計入……《詳全文:https://reurl.cc/9vZM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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