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新制將於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一名台南市張小姐詢問,自己僅有一間自住房屋,不過因為學區或其他補助因素,未在該處設立戶籍,是否就無法適用全國單一自住1%的優惠稅率?稅務局對此回應,該情形確實無法適用,如果將配偶或直系親屬戶籍遷入,將有機會享有優稅資格。
張小姐詢問,她僅有一間房子,且與家人在該處居住多年,但因為學區或其他補助因素,未在該處設立戶籍,是否還能保有全國單一自住1%的優惠稅率…《詳全文: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8570124?from=edn_search_res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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