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選擇房仲協助賣房?
對多數屋主而言,售屋是人生的重要轉捩點。也許是家庭人口調整、生活需求變動,舉例來說──爺爺年歲漸長,需要搬離沒有電梯的老公寓──這些情境都讓「賣房」成為當務之急。
這時若有專業仲介協助,不僅能即時掌握市場脈動、進行合理定價,也有助於縮短成交時間、減少法律爭議。特別是流程與文件繁複的交易環節中,房仲的角色顯得格外關鍵。
房仲需提供的關鍵文件:委託銷售契約書
何謂委託銷售契約書?
當賣方決定委託仲介販售房產,首要步驟便是簽訂具法律效力的「委託銷售契約書」,明確規範房仲的銷售權限與方式,同時確保雙方權益,防範後續爭議。
主要契約類型分為:
- 專任委託銷售契約
- 一般委託銷售契約
契約書須載明的重點內容
一份完善的契約應包括以下資訊:
| 項目 | 說明 |
|---|---|
| 不動產標示 | 地號、建號、門牌等清楚標記 |
| 雙方基本資料 | 賣方及仲介公司的完整聯絡方式 |
| 委託期間與售價 | 合約有效期限與期望成交價格 |
| 附贈設備與現況說明 | 是否包含冷氣、家具等內容 |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貸款或一次付款的安排 |
| 實價登錄與資訊公開 | 是否協助登錄與公開交易資訊,確保透明性 |
這些細節攸關整體交易品質與責任分配,賣方務必逐項確認清楚後再簽約。
專任與一般委託的差異解析
常見的委託契約分為「專任約」與「一般約」,兩者主要在銷售權限及合作對象上有所不同:
專任委託:獨家合作,全力推廣
定義: 由單一仲介全權代理銷售,合約期間不得另委他人或自行販售。
優勢:
- 仲介願意投入更多行銷資源
- 溝通對象單一,效率高
- 常包含房照拍攝、裝潢建議、價格分析等附加服務
限制:
- 無法彈性更換仲介
- 遇效率不彰的仲介恐錯失商機
一般委託:靈活操作,多方合作
定義: 賣方可同時委託多家房仲銷售,由市場競爭決定成交機會。
優勢:
- 增加曝光,吸引多元客群
- 擁有彈性調整合作對象的空間
限制:
- 仲介投入程度可能相對保守
- 多方溝通易產生資訊誤差
房仲的法律責任與服務內容
房仲的任務不只在於找買家與登廣告,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他們亦負有明確法律責任:
- 揭露資訊義務:誠實揭露產權狀況、瑕疵等重大資訊
- 忠實原則:不得欺瞞或誤導委託人
- 專業建議提供:如價格建議、流程規劃、市場走勢等
- 辦理交易文件:包括查產、稅務估算、合約撰寫等
此外,多數仲介會額外提供如專業房照拍攝、網路曝光、開放看屋等行銷支援,加快售屋流程。
賣方需配合準備的文件
簽署契約前,賣方也須備妥以下文件,確保合約內容正確且能順利展開銷售:
| 文件名稱 | 用途說明 |
|---|---|
| 房屋權狀影本 | 確認產權資訊與所有權人身分 |
| 身分證明文件 | 驗證委託人資格(建議雙證件) |
| 房屋平面圖/謄本 | 協助仲介了解格局與坪數結構 |
| 公設及管理費資訊 | 提供買方參考物業日常支出狀況 |
| 最近三期水電瓦斯單 | 反映生活使用成本與房屋使用情況 |
這些資料將直接影響後續行銷策略與買方信心,務必準備齊全。
簽約前的注意要點
為保障自身權益,賣方應於簽約前特別留意下列事項:
確認契約性質與佣金安排
- 明確契約為「專任」或「一般」
- 仲介費多介於成交價3%-5%,應事前協議清楚
- 報酬支付時機(簽約或過戶後)亦需載明
違約責任與分攤方式
- 違約是否需賠償?違約金金額如何計算?
- 若未成交是否仍須支付報酬?
- 是否納入帶看記錄與成交回報機制?
常見問題解答(FAQ)
Q1:一定要簽約才能讓房仲賣房嗎?
A:是的,依法需有書面委託契約方可展開合法銷售及廣告行為。
Q2:可否同時與多家房仲簽約?
A:可以,但需為「一般約」;若為「專任約」,僅限一家仲介。
Q3:若房仲未售出房屋可否要求退費?
A:一般情況下未成交不收取仲介費,若契約另訂條款則以合約為準。
Q4:房仲刊登廣告需我負擔費用嗎?
A:大部分情況包含於仲介費中,惟高規格行銷(如環景攝影)可能另計。
Q5:多久會安排帶看?
A:無硬性規定,惟專任約常要求一週內首次帶看並定期回報。
Q6:簽約後若想終止賣屋怎麼辦?
A:可依契約終止,但部分合約設有違約金條款,建議預先確認。
知識傳媒結語:與專業房仲合作,售屋更安心有效
賣房並非僅是價格協商,更涉及複雜的法律與行政程序。透過明確的委託契約與專業服務,賣方不但能降低風險,還能提升整體銷售效率。尤其對如爺爺這類長者族群,若有換屋需求,專業房仲無疑是協助安心完成搬遷的重要夥伴。選對人、訂好約,讓賣屋這件人生大事不再困難。
「多數房貸問題,不是條件不好, 而是沒有人把風險與選項說清楚。」
《房屋貸款知識家》在 LINE 裡,
協助你把狀況一條一條釐清。
LINE 諮詢:https://lin.ee/AwvWTq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