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可以理賠總價金的15%?
A:是的,您可以要求理賠總價金的15%。根據台灣法律和實務經驗,賣方因買方違約所受的損害通常可以要求不超過總價金的15%的違約金。如果契約中有明確約定違約金,您可以根據契約要求賠償。
(2)還需要付出什麼相關費用?
A:根據台灣不動產交易的慣例,仲介服務費通常是買賣雙方各支付1-3%,總額不超過成交價的6%。雖然交易取消,但可能還是需要支付仲介服務費的一部分,具體金額需依契約或與仲介協商。
(2)買家扣除賠償的15%後,剩餘的錢怎麼處理?
A:買方扣除15%的違約金後,剩餘的款項應退還給買方。可以直接退還給買方,也可以通過仲介公司代為退還,需要注意的是,應確保退款程序合法且有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