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因急迫性需修繕住宅,但因住宅補貼尚未公告受理申請或已截止受理申請,致無法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應如何辦理?
A:因急迫性需修繕住宅者,因住宅補貼尚未開始受理申請或截止受理申請,致無法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可經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個案事實認定確有修繕急迫性並核發同意函,由民眾持同意函先行向金融機構申請一般修繕住宅貸款,嗣後倘申請住宅補貼並經審查合格,則可持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至金融機構轉換為修繕住宅貸款優惠利率。
資料來源 ☞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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