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什麼是釋字第374號解釋?對地籍圖重測有什麼法律效力?
A1:釋字第374號解釋指出,地籍圖重測屬於觀念通知性質,並非「行政處分」,因此人民無法就重測結果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這意味著,即使對測量結果有異議,也不能透過行政救濟管道主張權益。
Q2:若地籍圖重測結果有誤,權利人是否真的無法提出異議?
A2:依據《土地法》第46條第3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若認為測量結果錯誤,可於公告期間內提出複丈申請。但要注意,若已完成一次複丈,則不得再申請第二次複丈。這表示行政上的救濟管道是有限的、具有程序時效。
Q3:釋字第374號說不能訴願,那若仍有爭議怎麼辦?
A3:釋字第374號解釋的限制僅限於行政訴願與行政訴訟,但若重測結果引發具體土地權利爭議或界址糾紛,土地所有權人仍可依《民法》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裁定解決。這仍是一條合法且有效的救濟途徑。
可參考釋字第374號解釋原文:憲法法庭釋字第374號全文連結
🔔 知識傳媒提醒:地籍重測不只是技術程序,更涉及實質財產權益。釋字第374號明確排除行政訴訟的可能,但並不代表民事途徑被封閉。若你或家人因重測結果產生權利受損,務必審慎評估是否提起民事訴訟,及早主張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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