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 簽了預售屋合約,但因後付一成的頭期款,建商說合約隔兩天再拿合約,10/29要拿合約時建商說政府要審查所有的預售屋合約,到現在不能拿合約,這算正常嗎?政府審查預售屋合約是最近的作法嗎?
A:預售屋備查新制於今年7月1日施行,因社會各界反應預售屋資訊不足且資訊揭露未具時效性,且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未經地方政府審認導致消費爭議頻傳等,為促進預售屋交易資訊更加透明,保障消費者權益,預售屋銷售資訊及定型化契約銷售前應由預售屋出賣人辦理備查。可至內政部地政司實價登錄新版網站瀏覽查詢建商是否有將契約送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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