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幫未成年子女(10歲內)買預售屋,總價800萬,前面頭期160萬還分三年繳,後面貸款也是父母來繳,而貸款是母親來貸款,房子登記子女名下,母親也屬於個人的第一次房貸,這樣是否可行並且使用寬限期呢?另外每年由母親還貸款都在贈與稅的額度內,是否也能算合理避稅呢?
A1:年紀過小,連保人資格都沒有,這樣多數銀行是不能貸款的,要多留意
A2:小孩子要當不動產提供人即是保證人,是屬於債務借貸部份,妳的法定代理人權利,是不能行使「借貸」只有「代理處分資產」是範圍內,意思是一樣可以買小孩子的名字,但是不能幫小孩子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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