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八、獲利息補貼貸款之借款人未依規定時間至平臺登錄融資效益,可否繼續申請利息補
貼?
答:
獲利息補貼貸款之借款人未依據本項貸款規定時間辦理登錄,則自應辦理登錄年度之6
月起停止利息補貼。
例如:甲公司於109年8月獲貸本項貸款且獲利息補貼期間5年,則須於110年5月以前、
111年5月以前、112年5月以前、113年5月以前、114年5月以前、115年5月以前辦
理登錄,甲公司業於110年5月以前辦理登錄,但111年度沒有於5月以前完成登錄,
則自111年6月起停止甲公司之利息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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