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如何認定申貸企業代表人或負責人,其以自然人之出資額占該企業體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以上,?
答:一、辧理公司登記之企業:
(一)以該自然人支付之股款占該企業總收取股款之百分比計算。
(二)例: A 公司登記實收資本額1,000 萬元,代表人甲支付之股款為600 萬元,代表人
甲之出資額占該企業體實收資本額60%(600 萬元/1,000 萬元x100%)。
二、辦理商業、有限合夥登記之企業:
(一)以該自然人支付之出資額占該企業資本額之百分比計算。
(二)例:B 企業為合夥組織資本額20 萬元,負責人乙出資額5 萬元,負責人乙之出資額
占該企業體實收本額為25%(5 萬元/20 萬元x100%)。
〘相關議題更多討論歡迎至房屋貸款知識家 ✍️ 〙
點我諮詢知識長 ✉️ https://lin.ee/iSWCzo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