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出租、社宅信託 稅負鬆綁
公益出租或社會住宅的包租公福音報到。信託公會14日指出,公益出租、社宅的不動產信託案件,不適用優惠稅率出現新變化,內政部已點頭鬆綁,凡以住宅成立的信託,於信託存續期間作公益出租或社會住宅使用,可適用房屋稅等三項稅負優惠,以租金收入看,同樣每月1.6萬元租金,每年稅負差距達16倍之多,新政策將於今年內上路。
由於缺少賦稅誘因,導致民眾辦理不動產信託後,租給弱勢、公益團體意願始終不大,也成為立委及信託公會持續溝通的重點政策,並終取得內政部同意鬆綁限制。
依內政部2024年11月26日函釋,以住宅成立信託(含自益及他益信託)於信託存續期間作公益出租或社會住宅使用,有三大稅負優惠,分別為房屋稅、地價稅及綜合所得稅,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地價稅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信託存續期間租金收入,適用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5萬元免綜合所得稅優惠……《詳全文:http://sky/house/story/499871》
生前贈地出售 牽動遺產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在死亡前兩年內將財產贈與配偶或近親,該財產須併入遺產總額計算課稅,特別留意贈與標的若為土地,且受贈人打算再出售,過戶時間點將直接影響遺產總額計算方式,進而牽動遺產稅。
《遺贈稅法》規定,死亡前兩年贈與財產價值通常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時價為準,這是為了反映財產實際價值,不過,受贈土地後再出售,因涉及土地增值稅與遺產稅,為避免重複課稅,土地價值需根據所有權移轉時點調整。
台北國稅局表示,當被繼承人生前將土地贈與他人,且該土地在其去世前已出售並完成所有權移轉,則土地價值按「贈與時」公告土地現值計算;若土地在被繼承人去世時並未出售、未過戶,則回歸一般規定,依被繼承人「死亡當時」公告土地現值計算……《詳全文:http://sky/house/story/90263》
新北「200萬年薪」房貸族大增六成 房仲曝想法
中信房屋彙整聯徵中心資料指出,高收入族群積極進軍新北房地產市場,2024年前三季與2020年同期相比,新北市年收入超過200萬的房貸族大幅增加,申貸件數從2,989件增加到4,729件,成長幅度將近6成。
若對比高收入房貸族購屋熱區還可以發現,5年前的購屋熱區與目前大致相同,僅土城擠下蘆洲進入前十名,其他熱門行政區只有排名略有變化。
中信房屋研展室副理莊思敏指出,近年新北高收入族群貸款購屋愈來愈熱絡,除了新北豪宅入手門檻相對低,吸引北市高收入族群置產,以及新北近年快速發展,吸引企業主、科技新貴入住外, 在地富人理財觀念轉變也是主因……《詳全文:http://sky/house/story/84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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