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姓女子將名下多間套房委任由台中市北區某知名房仲業者代管,沒想到,負責的吳姓經理竟為了償還自己債務,利用代收租金、押金及水電費機會,侵占28筆款項共計達178萬餘元。台中地方法院日前宣判,依業務侵占罪判刑1年6月,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據了解,吳姓經理事發後已經離職。
根據台中地院判決,盧姓女子名下有台中市同一大樓內多間套房,她將這些套房委託給台中市北區某知名房仲品牌加盟店的一位吳姓經理辦理收取租金、押金、水電費等,不過,吳男因自己欠債,竟基於不法意圖,自2019年10月間至2022年5月間,陸續侵占多達28筆款項,金額小從695元、1150元的水電費;大到租金及押租金8200元、1萬元、5萬7千元、甚至到24萬元都有,總計達178萬6385元……《詳全文:http://sky/house/story/1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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