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本規定第 5 點第 2 款所定之「1 成」,金額應如何計算?
答:
1. 該「1 成」係以借款人申辦購地貸款,其抵押土地取得成本與鑑價較低者之金額為計算依據。
2. 例如:借款人申辦購地貸款,其抵押土地之取得成本與鑑價較低者之金額為 1,000 萬元,金融機構同意核貸最高貸款額度為500 萬元,則該借款人尚未動工興建前,金融機構僅可撥貸 400萬元,另外 100 萬元俟借款人動工興建後始得撥貸,以此類推(詳下表)。
金融機構核貸額度 | 借款人尚未動工前之撥貸金額 | 金融機構保留1成俟借款人動工興建後之撥貸金額 |
500萬元 | 400萬元 | 100萬元 |
400萬元 | 300萬元 | 100萬元 |
300萬元 | 200萬元 | 1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