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今年4月我有用自家房子抵押跟銀行借款800萬元,用來投資跟調度使用,房子是
透天,但一樓是租給自家人是我親叔叔做生意的。業務表示房子不是單純自宅需要加
保一份火災險,而且利率可能會比一般房貸高一點,然後有派專人來家裡實地勘查,
最後給出的利率是1.73%,。那時急著用也就簽約了。但今年9月覺得好像利率太高
了,這樣20年下來,總覺得太虧,所以我提前付違約金直接清償順便辦理塗銷,這樣
日後如果還要再辦理房貸或是借貸會有信用瑕疵的問題,導致很難有銀行再願意承接
嗎?
A:完全不影響後續再辦理原屋融資,利率真的太高了。火險部份要求是合理的(因
為商用的風險較高)建議等過綁約期後再說,現在違約再轉貸不會比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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