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大樓房屋自售,買賣雙方請代書的服務費用與手續費文件費,保守大約要準備多少費用呢?
A:代書費多寡其實不太一定,地政公會是有一張執行業務收費表,但實務上,案件複雜程度、各區域消費能力、代書學經歷、名氣都會影響收費,當然不代表貴的一定好,只不過便宜的一定差。至於代書費由誰負擔,其實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依據契約自由原則,買賣雙方約定好即可,只有習慣,北部習慣大多由買方負擔,南部習慣為買賣雙方各半。買賣過程當中,賣方要先繳出權狀、印鑑證明、印鑑章由代書保管,而買方僅須先付一成訂金,若該物件沒有貸款,賣方危險程度還是大於買方,所以個人建議,由賣方找代書較相對安全。若代書由賣方指定不放心的話,也可以買賣雙方各自指定代書,雙方會同辦理,這是保障買賣雙方權益的最佳方式。
(2) 若賣方在台北,買方在高雄,物件依照屬地主義,所以找高雄代書事務所較合適,那這樣還可以雙代書嗎?服務費是要各自代書/2 (總代書費一樣,雙代書各有一半),或是買賣雙方各自支付完整代書服務費呢?
A:盡量找同一區域代書,才不致衍生出車馬費,雙代書通常買賣雙方各自支付。當然,這也屬契約自由,雙方協議約定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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