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陳看好嘉義縣未來的發展,於是買了一塊土地想蓋房與家人同住,但新購買的土地目前卻無法蓋房子,經詢問後才知,原來小陳購買的土地原本為農業用地,但因都市計畫實施的緣故,該土地目前已變更為建地,但因為該都市計畫的細部計畫尚未完成,現在還不能建築,難怪小陳購買該筆土地時,該土地仍作農業使用,小陳為人謹慎,因此詢問財稅局需要注意那些事項,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農業用地因都市計畫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在依法應完成之細部計畫尚未完成,或是已發布細部計畫地區,在公告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計畫前,若仍繼續作農業使用,在移轉給自然人時,可檢附都市計畫及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申請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詳全文:http://sky/house/story/1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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