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人在高雄鳳山買房有房貸總額310萬(國泰人壽)下期利率2.02%,昨天收到111年自用住宅利息補助審核通知書,額度210萬補貼最長20年(郵儲利率加0.042%)(目前為1.387%)。
1、國泰人壽沒有參加政府這個政策,一般金融機構都有參加,因為有綁二年約,目前還有一年多,有需要有政府的補助值得違約,然後改辦其他家房貸嘛?
2、如果要違約的話,通常違約金怎麼算,因為拿到自用住宅通知書1年內都有效,是不是晚一點違約比較好?
3、還是有前輩會有比較好的建議
A:合約內容每個人不一樣,建議先確認綁約期間、違約金計算方式,計算違約金成本與利差再做斟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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