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 我跟朋友想要一起合買一間房子,是可以聯合貸款共借的嗎?另外一題想詢問,我個人是網路工作者,有報稅 年收大概160(執行業務所得)跑銀行貸款年收是不是會以➗2,只算年收80萬呢?
A:銀行一定會問:兩人的關係?合資購買,是投資?這部份攸關承做本案與否!另外半數的銀行内規,保人必須二等親或三等親,若非上述關係,不能承做!
Q : 是跟乾爸乾媽一起合買給我住的,想要共借的人是乾爸(我與他一起貸款),合資購買我自住
A:三個人,看起來沒有帳面上的關係?你乾爸與乾媽,目前是夫妻(有登記的)?
Q : 好像是這樣子,因為如果以我的收入13萬來說,房貸一個月四萬我是不會負債太高,但因為我所得申報是執行業務所得,遠東銀行說13萬的月收就要對半砍變成6.5萬…這樣子的話銀行就會覺得一個月四萬的房貸太高了,怕過不了。乾爸才想說不然用共同借款的方式。若要共借只有乾爸與我
A:正確來說,一個當借款人,你與乾媽兩人當保人,乾媽為所有權人之一,所以任保;你是收入的主要來源及居住,所以採保
Q : 如果是我當借款人,乾爸共同持有無法當保人嗎?就是房子我跟乾爸共同持有 , 我一人為借款人,乾爸當保人
A:可以!這部份要加強說明,還是有銀行可以承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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