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老家遭檢舉涉及違建爭議,成為社會焦點。該事件引起公眾關注,涉及土地用途、建照合法性等多方面爭議。政治擺一邊,知識擺中間,本文單純對於違建、土地利用等相關知識進行討論,並無任何政治立場。
文章目錄:
1.民眾檢舉、土地謄本曝光!賴清德老家違建風波持續延燒
2.房屋稅都有繳,可否保住違建?
3.土地用途問題浮出檯面,內政部擬修法保障權益!
4.賴老家違建風波引關注,呼籲民眾了解法規,守護權益!
5.延伸閱讀
今年9月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中福84號的老家被檢舉,指出其土地謄本的使用分區為「山坡保育區」,不能申請做為住宅使用的建照,違反「區域計畫法」,新北市政府應依法開罰。也有民眾檢舉建物,並非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已存在的既存違建,而是在民國89年後經過大幅改建的非合法建物,引起了公眾對於建照合法性的質疑,也讓人們重新關注違建問題,畢竟違建在台灣一直是一個未解難題。
在法律上,「既有建物」有明確的法律定義,通常指民國53年1月1日以後至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已存在的違建,但是既存違建僅是暫緩拆除及拍照列管,不代表合法,也沒有所謂「就地合法」之說。然而,賴清德老家在民國89年後經過大幅度的改建與增建,使得建物是否符合「既有違建」的定義成為一個爭議性問題。
稅務局強調,違建雖無使用執照,卻仍須繳納房屋稅。即便屬於不合法的建築物,只要附著於土地、增加使用價值,便符合房屋稅課徵的要件。對於新建或改建的違章建築,無論其合法性,都應設立房屋稅籍,並按用途繳稅,才不會形成合法建築反而不利的租稅不公平現象。且違章建築房屋在未拆除前,皆應依法課徵房屋稅,但不能因為有繳稅,就主張不被拆除。
土地用途問題浮出檯面,內政部擬修法保障權益!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指出,賴清德的土地位於「萬里六坑煤礦」舊礦區,該礦區原有的煤礦採礦權已在民國77年1月16日撤銷,但仍屬於山坡地保育區的礦業用地,根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無法轉為建築用地,也無法作為住宅使用。但全國類似情形很多,賴清德老家並非唯一個案,因此內政部目前正在研擬國土計畫法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相關內容,讓法規能全國一體適用,以保障廣大民眾權益。
賴清德老家的違建風波引起社會矚目,涉及土地用途及建物合法性等多重爭議。其實違建、土地用途等一直是台灣社會的待解決議題,對此,我們應政治擺一邊,知識擺中間,比起政治,民眾更需要了解法規定義及相應修法,以保護自身權益。
稅務局提醒民眾,為保障權益,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變更使用情形,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申報,以免逾期未申報經查獲補稅受罰,也提醒民眾選購房屋時,應了解違建定義、土地使用相關規範,避免法律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