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預售屋被要求先付定金才能看合約?消基會揭露雙北建案常見陷阱!本文濃縮破解「審閱權」與「履約擔保」話術的生存指南,教你守住10萬元與購屋權益。
想看合約得先付10萬?」別被代銷嚇傻了!消基會揭雙北預售屋「違法路障」
「今天的優惠只到下午五點,你現在不下訂,這戶我也留不住。」
「公司規定,要看正式合約書必須先付『小訂』,這也是為了展現你的誠意。」
這兩句話,去過預售屋案場的人絕對不陌生。在那個氣派的接待中心裡,當代銷笑著說出「先付錢再看合約」時,很多買家為了不被當成奧客,往往會乖乖掏出信用卡。但今天這篇文章要告訴你:這不是什麼行規,這是一個價值 600萬元 的違法陷阱。根據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 最新調查,今年 4 月到 7 月實地走訪雙北 33 個建案,發現這種「閱讀門檻」竟然是常態。但根據法規,你有權利將合約帶回家審閱 至少 5 天,且 不需要 支付任何費用。
陷阱一:用「誠意金」綁架你的審閱權
調查發現,許多案場設下重重關卡:有的要求「留身分證影本」、有的要簽「借據」,最誇張的甚至要求 「先付 10 萬元」 才能把合約帶出門。為什麼代銷要這麼做?這在心理學上叫 「沉沒成本謬誤」。一旦你掏了錢,哪怕只是小訂,心態就會從「評估中」變成「已購買」。這筆錢不是誠意金,而是讓你不敢反悔的「封口費」。【內幕】:這絕對違法!2024年公平交易委員會才剛對台中某建案開罰。該建案因要求「先付定金才能看合約」,被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建設公司與代銷合計被重罰 600 萬元。下次若遇到代銷刁難,請直接搬出這個案例。
陷阱二:履約保證的文字遊戲
除了合約看不看得到,你的錢安不安全更是關鍵。買預售屋最怕建商倒閉、房子變爛尾樓。雖然法規要求要有「履約擔保」,但魔鬼藏在細節裡。調查顯示,絕大多數案場採用的是 「不動產開發信託」 或 「價金信託」。這兩個名詞聽起來很安全,但真相是:銀行只負責把錢拿去付工程款,並不保證房子蓋得完,也不保證建商倒閉會退錢。 若建商真的倒了,信託帳戶裡的錢通常也早就花光了。真正能保命的機制叫 「價金返還保證」(建商倒閉,銀行全額退款),但在這次調查的 33 個案場中,採用此機制的寥寥無幾。
唯一的好消息:5% 保留款守住了
這次調查中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在 「交屋保留款」 這一項,所有案場都遵守了 「總價 5%」 的規定。這筆錢是你驗屋時最後的籌碼,只要房子有瑕疵,錢還沒付出去,建商就得乖乖修到好。
給購屋族的「生存三招」
下次走進接待中心,請帶上這三把武器:
- 堅持「白嫖」合約:堅定告知「我不付定金,請給我 5 天審閱期」。若對方拒絕,請錄音蒐證。
- 看懂「保證」真相:翻到履約擔保那一頁,確認你的錢是進了「保險箱(價金返還)」還是「可能破底的口袋(一般信託)」。
- 善用 5 天審閱期:拿到合約後,務必下載內政部「契約範本」逐條比對,魔鬼通常就藏在與範本不同的地方。
買房是人生大事,不要讓一時的「不好意思」,變成未來三十年的後悔莫及。
重點資訊 (Metadata)
- 關鍵法規:《公平交易法》第25條、預售屋契約審閱期不得少於 5 日。
- 違規代價:限制審閱權最高可罰 600 萬。
- 最安全擔保:價金返還保證(唯一確保全額退款)。
- 最後籌碼:交屋保留款應為房地總價 5%。
知識家專業團隊已協助數千名屋主、借款人順利解決難題,現在也能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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