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將房屋貸款先還清後,還能用甚麼貸款方案將房子當抵押品貸個30年?
(2) 這個年限也可以有30年?利率會比代號1的房貸多多少呀?
A:年限不一定就30年,利率會高一點吧
(3) 但有個疑問,房貸還清完,再重貸就可以列為代號4的意思?
A:原貸購置1000萬,還掉剩400萬,再貸600萬出來,此時400仍然是購置1,600則是周轉4。若購置貸1000萬,整筆還清歸0。再貸1000萬出來花,此時整筆1000萬都是掛週轉4。所以說,答案是可以的。但前提是,自行清償購置1,週轉4不能貸償購置1,現在的政策是,購置1越少越好。有能力清就清。清完還可以再來一間
(4) 如果沒有打算繼續購置,掛1或4有影響嗎?
A:真的沒有打算購置,當然選擇購置1,利率相對便宜。但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遠不曉得下個會拿到什麼口味。或許,明天就有個甜甜案出現在你面前誘惑你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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