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夫妻名下在台北市共有一間房,一間登記是在太太名下,目前沒有貸款,但還沒有拿清償證明,第二間登記先生名下,剛購入目前貸款剛核准,總價3000萬貸款六成。如果現在還要再購入一間苗栗透天總價約1500萬,貸款七成,請問第三間貸款有機會核准嗎?
A:收支比若可以算得過,是有機會的。
(2) 承上,現在銀行配合央行的政策,在審閱貸款時都會問買房原因,因為目前夫妻已經每人已經有一房,請問要如何回答比較適合?
A:若不方便回答,提供以下幾個常見的理由供參:1、投資 2、置產 3、給某位家人住(最好能佐證 4、因工作調動 5、子女就學 (注意:有些理由會被要求提供佐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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