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 請問房產是婚前購入算自用住宅房屋稅率,婚後若賣出時適用房地合一2.0,仍是算自用住宅稅率優惠嗎?若婚後要賣出時已與父親遷入該屋戶籍是否可適用房地合一2.0稅制,以及若兩年內想重購退稅能否適用自用住宅優惠?
A:婚前購入:新制105年後
婚後賣出:110.7.1後 房地合一2.0
賣出稅種類::增值稅、 房地合一稅、
增值稅:賣出時爸爸設戶籍,自己沒用過一生一次自住優惠土地增值稅稅率—OK
房地合一稅:110.7.1後當然算房地合一稅2.0
重購退稅:增值稅、房地合一稅
增值稅:越買越大,爸爸設戶籍,登記同一人,有機會退增值稅
房地合一稅:爸爸設戶籍,沒的退,設戶籍要:本人,配偶 ,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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