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新制今年5月首次開徵,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近日第2次發函提醒自住房屋但尚未設立戶籍的屋主,3月24日前完成設籍,若未設戶籍將被核定為非自住用的房屋,會按3.2%到4.8%非自住稅率課稅,至少增加1.67倍。
不過,沈政安提醒,戶籍遷出雖然可以節稅,但這四類屋主遷戶籍前須審慎評估:可能影響身心障礙者用車的使用牌照稅免稅、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或請領各類政府補助的資格…《詳全文: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123589/8552838?from=udn-catelistnews_ch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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