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公司申報適用房地合一稅2.0案件時,應特別留意「自有土地合建分屋」、「建商首次出售」兩種樣態,雖都適用單一稅率20%,但申報方式不同,分別為分開計稅、合併計稅,提醒納稅人留意,否則可能面臨補稅。
中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稅2.0自2021年7月1日上路,適用房地合一稅制的房屋土地、房屋使用權、預售屋、特定股權交易,辦理申報時,就應依規定將交易所得或損失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後餘額,原則上不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而是按照持有期間分別按45%、35%、20%稅率計稅……《詳全文:http://sky/house/story/0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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