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違約率飆升 3 倍,他們卻寧可信用破產也不放手?
今天不談生硬的法規,我想聊聊一個最近在銀行圈與投資客群組裡,大家都不敢大聲說,卻心知肚明的恐怖故事。
試著想像一下,你走進一家高級吃到飽餐廳,前一個小時老闆笑著對你說:「盡量吃,這小時只收你服務費。」你覺得這世界真美好,拚命點最貴的和牛、龍蝦。但一個小時後,老闆突然拿著帳單出現,冷冷地告訴你:「從現在開始,每一口都要算原價,而且還要補繳剛剛吃的費用。」
這時候你會怎麼做?是趕快結帳走人?還是硬著頭皮繼續吃,心想「反正再撐一下,說不定等下老闆會打折」?
聽起來很荒謬對吧?但這正是現在台灣房市許多寬限期(Grace Period)使用者的真實寫照。
糖衣毒藥:那三年的「歲月靜好」
我們都知道,台灣人買房有一種近乎信仰的執著:「只要能貸,就貸好貸滿;只要有寬限期,就用到極致。」
在寬限期內,假設你貸了 1,000 萬,利率 2.2%,你每個月只要繳 1.8 萬元的利息。這個數字對雙薪家庭來說,簡直比租房還便宜,讓你產生一種「我輕鬆買得起千萬豪宅」的錯覺。生活品質照舊,出國旅遊、買新車樣樣不落。
但這也是最致命的幻覺。
最近有銀行內部的非正式統計數據流出(這也是標題提到的驚人數字):在寬限期結束後的 6 個月內,房貸違約率(遲繳率)竟然飆升了 3 倍(300%)。
為什麼?因為當寬限期一結束,「本金+利息」的核彈就會準時掉下來。同樣貸 1,000 萬,分 30 年還,寬限期一過,你的月付金會瞬間從 1.8 萬跳漲到 3.8 萬甚至 4 萬。
如果你的薪水在這三年沒漲,或是你原本就是靠「以債養債」在支撐,這多出來的 2 萬塊現金流缺口,足以壓垮一個家庭的日常開銷。
為什麼寧願信用破產,也不願賣房止血?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問:「付不出來就賣掉啊!現在房價不是還在高點嗎?賣掉不僅解套,還能賺一筆價差,為什麼要搞到違約?」
這就是人性最弔詭的地方,也是我想揭開的「殘酷真相」。
根據第一線房仲與銀行法務的觀察,這些違約者中有高達 7 成的人,堅持不願賣屋。他們寧可讓信用評分爛掉、每天被銀行催收電話轟炸,也要死守著那間房子。這種「屋奴現象」背後,其實中了三個心理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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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徒謬誤(Gambler’s Fallacy): 他們深信「房價永遠會漲」。心裡想著:「我現在賣就只是小賺(甚至被稅金吃掉變平盤),只要我再撐一年,房價再漲 10%,我就財富自由了!」這種對未來的過度樂觀,讓他們忽視了眼前的現金流已經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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稟賦效應(Endowment Effect): 「這是我的家,它值更多錢。」一旦擁有了這間房,屋主對它的估值往往遠高於市場行情。當房仲建議降價出售以求快速變現時,他們會覺得「被羞辱」,寧可擺著也不願「賤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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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沒成本(Sunk Cost): 想著過去三年付出的利息和裝潢費,覺得現在放手太不划算,卻沒看到未來三十年要背負的巨石。
換個視角:如果是日本或美國投資客會怎麼做?
身為長年觀察海外市場的分析師,我必須說,這種現象非常有「台灣特色」。
如果你在東京或紐約,投資客的邏輯完全不同。他們看重的是 「現金流(Cash Flow)」 甚於 「資本利得(Capital Gain)」。
一旦租金收益無法覆蓋貸款支出(Negative Gearing),且預期短期內無法轉正,他們會毫不猶豫地執行「停損」。因為在成熟的金融市場裡,信用(Credit)比磚頭值錢。為了守一間現金流是負的房子而搞砸信用,在他們眼裡是極度不理性的行為。但在台灣,我們似乎更願意為了磚頭犧牲一切。
給讀者的真心話:別當溫水裡的青蛙
寫這篇不是要嚇大家,而是現在正值「新青安」與各種寬限期政策的交會點,很多人的寬限期即將在 2025、2026 年陸續到期。
如果你手上也有正在用寬限期的房子,或者正打算開滿槓桿進場,請做一個簡單的「壓力測試」:
「如果明天寬限期立刻結束,且利率再升 1 碼(0.25%),我的薪水扣掉房貸後,還夠不夠生活?」
如果不夠,請不要抱著「房價會漲來救我」的僥倖心態。
真正的投資,應該是讓資產把錢放進你的口袋,而不是讓你為了守住它,把口袋裡的最後一塊錢都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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