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房仲同時回報成交,該選誰?別被「先來後到」綁架!資深分析師教你利用一般委託優勢,透過服務費談判與檢視付款條件,合法讓房仲「網內互打」,守住賣房獲利。點擊看懂斡旋亂鬥生存法則!
「林大哥,恭喜!信義這邊收到斡旋了,出價 2300 萬,我們趕快來簽約!」 電話才剛掛斷,手機又震動了,這次是永慶:「林大哥!好消息,有買方出到 2400 萬,完全符合您的底價!」
這不是電視劇,這是真實發生在一位簽了「一般委託」屋主身上的故事。三家大品牌同時回報「有買方」、「收斡旋了」。
面對這種「甜蜜的煩惱」,很多第一次賣房的屋主會瞬間慌了手腳。房仲 A 說:「我們最早收斡旋,依照業界倫理你要先跟我談!」房仲 B 說:「我價格最高,當然是賣給我!」
這時候,你該聽誰的?
別急,先深呼吸。身為屋主,你必須知道一個殘酷但重要的真相:在簽字之前,這裡沒有倫理,只有合約與利益。 今天,我們就來拆解這場「斡旋亂鬥」背後的門道,教你如何優雅地讓房仲「網內互打」,幫你守住百萬獲利。
1. 破解迷思:房仲口中的「行規」,不是你的法律義務
首先,我們要打破一個最大的道德綁架——「先來後到」。
很多房仲會用「我們先收斡旋,按規矩你要先跟我們談」來施壓。聽起來很合理對吧?但請注意,所謂的「先來後到」通常是房仲公司內部的內規(避免自家人搶食),或者是同業間維持恐怖平衡的默契。
對屋主而言,這完全不具法律效力。
在法律上,只要你還沒在某一家房仲的「買賣議價委託書」或「斡旋單」上簽字同意出售,你就擁有絕對的選擇權。你完全可以因為 B 家出價高、C 家付款快,而略過最早來的 A 家。別被「不做這筆生意不厚道」的話術給唬住了。
2. 數學課時間:別只看「成交價」,要看「實拿價」
回到開頭的案例:信義出 2300 萬,永慶出 2400 萬。表面上看,傻子都知道選 2400 萬的,對吧?
但魔鬼藏在細節裡——服務費。
根據內政部規定,房仲服務費的法定上限是成交價的 6%。雖然市場慣例通常是「賣方 4%」,但這並不是鐵律,是可以談的!
讓我們算一筆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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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 A(乖乖牌): 賣給永慶 2400 萬,付 4% 服務費(96 萬)。實拿:230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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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 B(談判高手): 你告訴有巢氏(假設他也出 2400 萬):「永慶也出 2400 萬,如果你們服務費只收 2%,我就簽給你們。」實拿:2352 萬。
看出來了嗎? 同樣是賣 2400 萬,懂不懂得利用競爭來談服務費,中間的差額高達 48 萬元!這筆錢拿來裝潢新家或是買台新車不香嗎?所以在多組出價時,你的決勝關鍵字不是「房價」,而是「扣除費用的淨落袋金額」。
3. 除了價格,這些「隱形條件」也能救你一命
有時候,兩家出價一模一樣,服務費也都殺到底了,這時候該怎麼選?請拿出放大鏡,檢視買方的「付款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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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 vs. 貸款: 買方 A 是現金購買,買方 B 要貸 8 成且壓了一條「貸款不足無條件解約」。這時候,就算 A 出價稍微低一點點,我也強烈建議優先考慮 A。因為 B 的變數太大了,萬一兩個月後銀行不核貸,你的房子被卡死還沒賣掉,那才是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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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況交屋 vs. 瑕疵擔保: 有些精明的投資客買方,出價高但要求你「修繕漏水」或「保固半年」;有些自住客雖然出價平平,但願意在合約註明「現況交屋,不負瑕疵擔保」。對於老屋屋主來說,後者可能讓你省下幾十萬的修繕費與法律麻煩。
4. 終極操作:透明化的「最後通牒」
當你手握三家房仲的斡旋單,切記不要搞曖昧,也不要說謊。最安全也最有效的做法是「透明化」。
你可以直接在群組或電話中告訴所有房仲:
「各位辛苦了,目前我有收到三份出價,最高的是 2400 萬。我會在明天晚上 6 點做最後決定。如果你們的買方願意加價,或是你們願意調整服務費,請在明晚 6 點前更新給我。逾時不候。」
這樣做有三個好處:激發買方競爭底價、避免隱瞞資訊的糾紛,最重要的是——讓你掌握主動權。
給屋主的 Action Plan (下一步行動)
看完這篇,如果你正在賣房,請拿出計算機,做一張簡單的「PK 表」。當房仲回報出價時,不要只聽總價,請直接問這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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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掉服務費跟稅費,我實際拿到的金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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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有沒有押『貸款不足解約』的條款?」
把答案填進表裡,誰高誰低一目了然。記住,房子是你的資產,房仲是你的幫手,不要讓幫手變成了你的老闆。
「房子是避風港,貸款不該成為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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