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法》第72-2條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其存款總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30%。2026年初,全台多數商業銀行不動產放款水位已升至28%至28.5%區間,距離法定上限不足兩個百分點。當水位逼近臨界值,銀行為避免觸法,普遍採取提高審核標準與保守鑑價兩項因應措施。
鑑價落差的形成機制
預售屋交屋時的鑑價問題,源自時間差與市場週期的交疊。購屋人於三至四年前簽約時,成交價反映的是彼時的市場預期與未來增值空間;但銀行鑑價採用的是交屋當下的實際市場成交行情。當房市進入盤整期,鑑價結果低於原始成交價的機率顯著提高。
以具體案例說明:總價1,300萬的預售屋,若銀行鑑價為1,210萬,即便核准八成貸款,實際核貸金額僅約968萬,換算實際貸款成數不足75%,形成逾300萬的資金缺口。公教人員因薪資穩定,在銀行信用評等中屬優質客戶,仍面臨此缺口,顯示當前問題的根源在於銀行整體放款水位限制,而非個別借款人的信用條件。
三項資金規劃的實務建議
自備款預估採防禦型公式
在放款水位受限的市場環境下,「自備兩成即可交屋」的估算已不足以應對實際風險。較穩健的規劃架構為:購屋款20%加上備用金10%,後者涵蓋鑑價落差補足、裝潢支出及不可預見費用。若現金部位不足,應提前規劃合法的信用貸款額度作為備用資金,而非等到對保時才處理。
提前三個月主動詢問薪轉銀行
建商整批分戶貸款雖可簡化流程,但在放款水位吃緊的環境下,建商配合銀行的可用額度可能受限。建議購屋人在預定交屋日前三個月,主動向平時往來的薪轉銀行詢問放款意願,提早掌握可貸條件,以便在正式對保前完成替代方案的評估。
利率結構優先於成數補足
公教人員可申請之「築巢優利貸」,2026年初市場利率約在2.4%至2.5%區間,屬市場利率地板。若因鑑價不足產生數十萬元的資金缺口,以小額信用貸款補足差額、同時保留低利率長期房貸,長期利息支出通常低於更換至利率2.8%以上銀行的方案。利率差距在三十年還款期間的累計影響不可忽視,資金缺口的補足方式應以維持原貸款利率為優先考量。
知識傳媒結語
《銀行法》第72-2條的30%上限本為系統性風險的預防機制,其作用在盤整期間更趨明顯。當前的核貸緊縮,使預售屋交屋族面臨「合約成交價」與「交屋鑑價」之間的結構性落差風險,且此風險在信用管制持續期間難以迴避。值得關注的政策面問題是:銀行放款水位若長期維持高位,是否需要配套的制度設計(例如預售屋交屋保障機制或鑑價規範)來緩衝對購屋人的衝擊?現行法規框架下,資金缺口的風險實質上由購屋人單方承擔,此一分配是否合理,仍有進一步討論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