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昨(26)日發布函釋,將去年7月後違法轉讓紅單交易,納入房地合一2.0課稅範圍,並給予緩衝期,在今年6月30日前補報補繳,可加計利息免予處罰。財政部特別指出,《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後,自去年7月1日起不得轉售紅單,若經內政部查獲違法轉售,處以罰鍰,這部分罰鍰不能作為成本費用,也就不能自課稅所得額中減除……《詳全文: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634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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