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位網友分享了他的故事:他是一位愛家愛妻的好丈夫,打算把自己名下的不動產贈與給太太。朋友告訴他:「夫妻間贈與土地可以免稅喔!」但他上網查資料卻發現,如果是贈與房屋,竟然還得繳契稅,讓他一頭霧水!
其實這背後牽涉到的是兩套完全不同的法律制度:《土地稅法》與《契稅條例》。別擔心,接下來就用簡單明白的方式,帶你一次搞懂!
配偶贈與土地:依法申請可免土地增值稅
根據《土地稅法》第28條之2,夫妻之間如果要互贈土地,只要照規定申請,就能免徵土地增值稅。這項措施原本的立意,就是為了鼓勵家庭在財產配置上更彈性,也能減輕轉讓時的稅負壓力。
但請注意,這樣的免稅是「暫時性」的優惠:也就是說,未來如果再出售這塊土地,還是得補繳土地增值稅,而且是用當初未課稅時的「原地價」作為基礎來回溯課稅。
贈與房屋沒有免稅例外,契稅仍須照繳!
雖然土地可以因為是夫妻贈與而享有免稅,但「房屋」的情況就不一樣了。
根據《契稅條例》第2條,無論你是透過贈與、買賣、繼承、或分割等任何方式取得房屋的所有權,都必須依法申報並繳納契稅。目前契稅稅率是6%,而這部法律並沒有針對配偶間的贈與設立任何免稅條文,所以還是得乖乖繳稅。
申報期限只有30天,逾期會被罰款
切記,自立契日起算,你只有30天內可以完成契稅申報。如果超過這個期限,根據《稅捐稽徵法》,每延遲3日就會被加徵1%的怠報金,最多還會罰到1萬5千元。別為了一時疏忽多花冤枉錢,建議及早辦理才安心。
知識傳媒結語:
在配偶間的不動產贈與中,土地與房屋的稅務規定差異非常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帶來預期之外的稅務負擔。千萬別以為「夫妻之間就一定免稅」!建議在進行任何轉移行為之前,一定要先找專業團隊確認好申報流程和適用優惠,才能真正做到合法又節稅,安心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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