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地上搭設溫室、堆肥區、飼料棚等,是許多農友的日常操作。不過不少人以為只要有「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就能自動享有免徵土地增值稅的待遇。真有那麼簡單?其實關鍵不只一個。根據地方稅務機關的實務見解,若希望農地在移轉時可免土地增值稅,得同時符合三項要件。以下為你一一解析,釐清稅務盲點、避免吃虧!
一、農業設施容許使用 ≠ 自動免增值稅
很多農民常以為,只要政府核發農業設施使用許可,就等同擁有免稅資格。但事實並非如此,這只是一個開端。
必備文件一覽:
| 文件項目 | 功用說明 | 申請單位 |
|---|---|---|
| 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 | 確認設施為農業用途 | 農業主管機關 |
| 建築執照(如適用) | 合法設施依據 | 非所有設施都可免照申請 |
| 農用證明 | 主要證明!土地實際農用 | 向地政機關申請,供移轉使用 |
若無法取得「農用證明」,即便設施齊全,也仍可能被認定非農業使用,依法仍須課徵土地增值稅。
二、這些農業設施可免建照
其實有些設施可免辦建築執照,只要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即可:
- 單層、面積不超過45平方公尺的設施
- 在民國92年1月13日以前完成、面積不超過250平方公尺且無安全顧慮的設施
符合條件的設施,只要有「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報備即可,省去建照麻煩。
三、建照未辦會影響免稅!時限要注意
法規明定,自取得「容許使用同意書」起的6個月內必須完成建照申請,否則無法取得農用證明,未來移轉土地時,將無法享有免稅待遇,甚至需補繳稅金。
補稅金額可能從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千萬別大意!
貼心提醒
✅ 觀念更新:農業設施「免建照」≠「免稅」
✅ 合法程序:農用證明是稅務關鍵,絕不可少
✅ 專業建議:設施動工前,請先與農業局及稅務機關確認清楚
常見問答
Q1:只有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免土地增值稅嗎?
A:不行,還需申請農用證明才具免稅資格。
Q2:我的設施不超過45平方公尺,還需要建照嗎?
A:只要符合條件(單層、用途單純),可免建照,但仍須完成報備程序。
Q3:何時應申請建照?
A:必須在核發「容許使用同意書」後6個月內完成建照申請。
Q4:農用證明該去哪裡申請?
A:可向當地地政機關辦理,須附上設施許可、建照等資料。
Q5:已使用多年但沒建照,可以補辦嗎?
A:視情況可能補辦,建議主動與地政及稅務機關討論確認。
Q6:申請農用證明會不會影響房屋稅或其他稅金?
A:不會,僅影響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相關優惠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