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 如果我跟弟妹3人一起共同繼承一間房子(已經繼承4年了),過逝的爸爸持有35
年了,如果我買下他們2人的產權後,我要再重新持有5年才可以避開稅嗎?
A:買賣會重新計算持有年限,繼承則不會。其實如果賣價不會大於買價很多的話,
基本上是不會繳到房地合一稅的。可以幫你詳細規劃。
Q : 承上,不是超過就會繳了嗎?超過的部分要怎麼處理
A:還有賣價的3%,上限30萬,可以扣除,還有買的成本也可以扣除,裝潢發票則
依國稅局認定扣抵。
Q : 購屋時,將戶籍遷進去,等到第六年申請「自用」,就能取得400萬元免稅額,而
超過400萬元的部分,才要按最低稅率10%課徵所得稅。想問400免稅額是指利潤還是
房價?
A:自用:賣價-買價-稅費(3%或最高30萬)-400萬,算出來的金額再依照稅率課稅。
Q : 承上,免稅額400萬那個是不是一定要持有6年?
A:戶籍連續滿六年,房地合一稅自用四大要件包括:
一、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須設有戶籍。
二、持有自用住宅期間須實際居住連續滿六年。
三、持有期間不能出租或供做營業使用。
四、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六年內只能享有一次自用住宅利得的相關課稅優惠。
Q : 承上,是不是自住的房子要用免稅額,最好戶籍就在房屋持有人身上不要亂遷
走?
A:如果要遷出戶籍,本人及配偶先遷入,另外一個人再遷出,這樣也是連續滿六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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