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 我第一間房還有450萬房貸剩10年要繳,一個月約繳4萬元,1.31%;現在要買第二
間房,打算貸1600萬,30年。請問以下幾個選項哪一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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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手上現金還清第一間房貸,再來貸第二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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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現金拿去付第二間頭期,只貸1200萬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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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現金去投資,不還清第一間房貸以及第二間貸1600萬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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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現金去投資,第一間房子增貸,把多貸的錢付第二間頭頭款,讓第二間少貸一點
A:選1,讓1600利率降低,需要錢再將第一筆貸出來,100萬、1000萬都是購屋,不
要浪費扣打
Q : 承上,想請問這個意思是若有需要錢,再用第一間沒房貸的房子去貸嗎?但不就
又變成第二屋貸款的利率?
A:第一間就變成週轉,不是購屋。不會有第二戶1.72%的規範。400萬vs1600萬,本
金差了4倍。400萬利率高一點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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