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為子女置產時,「公平聯名」是常見安排。然而隨著子女人生軌跡分歧,聯名房產往往衍生後續移轉需求,並觸發一系列稅務成本。以下以一個具代表性的真實案例,逐層拆解相關稅制邏輯。
案例背景:預售屋聯名,十年後需調整
約十年前,一位母親購入總價近2,000萬元的預售屋,利用工程期間逐年贈與免稅額將資金移轉予兩名兒子,並以兩人各二分之一持分登記。完工交屋後,弟弟因定居美國無回台計畫,母親決定將弟弟持分移轉予哥哥,以利後續使用與管理。
贈與移轉的隱形代價:房地合一稅成本稀釋
兄弟間移轉首先考量的方式通常是贈與。然而在房地合一稅制下,受贈取得的房地,其取得成本須按贈與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加計土地公告現值」認定,而非實際市價。台灣公告現值普遍僅為市價的兩至三成,意味著市值1,000萬元的持分,在國稅局認定的成本可能僅約300萬元。
日後哥哥出售全棟房屋時,這700萬元的成本落差將直接計入應稅所得,依持有年限適用稅率最高可達45%,潛在額外稅負可能超過百萬元。贈與移轉在眼前節省的程序成本,將由未來的出售交易全數補回。
二親等買賣的操作要件:金流是核心
為保全未來出售的取得成本,本案改採買賣方式辦理移轉。二親等間的買賣,國稅局依法預設為「假買賣、真贈與」,須由當事人舉證真實金流方可取得「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
哥哥透過銀行申辦房屋貸款,取得資金後實際匯款至弟弟帳戶,形成完整付款紀錄。憑此金流證明,順利通過國稅局審查,以買賣登記完成持分移轉,取得成本得以按實際成交價1,000萬元認定。
新成屋高契稅是本案最大隱形成本
完成買賣移轉仍須負擔三項費用。土地增值稅依土地漲價幅度課徵;印花稅與地政規費屬行政費用;契稅則是本案最主要的支出——買方須按「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繳納6%契稅。預售屋甫完工,新成屋評定現值偏高,契稅金額因此遠高於中古屋。三項合計近20萬元,是本次移轉最直接的財務損失。
提前聯名的制度性風險
本案的核心教訓在於:子女生涯尚未確定前的聯名登記,潛藏高度調整成本。若當初以現金贈與方式累積資金,待子女人生規劃明確後再協助購置,可完全避免本次的移轉稅賦支出。
知識家觀點
台灣稅制對親屬間房產移轉設有多重審查機制,贈與與買賣的選擇直接影響未來出售時的應稅成本,兩者效益差距在高價房產上尤為顯著。父母以「公平」為由的聯名安排,若未事先評估子女未來定居與財務狀況的不確定性,反而可能製造出售障礙與額外稅負。財政部現行規範是否應針對此類「家庭內部產權整合」情境提供更明確的稅務指引,值得關注。
被銀行說「條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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